昨天在非六都實測檢舉"車子停在人行道"的行為,項目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附上照
片跟影片,大約12小時候,就收到不舉發的回信了。
照片就不附了,反正四個輪子都停在人行道上。
感謝民進黨完全執政,馬上減少員警線上開單的工作量。
https://i.imgur.com/cORGMgL.jpg
※ 引述《Seckel (Gestaltungsrecht)》之銘言
: http://i.imgur.com/pfIlrRT.jpg
: 哀居上看到的,把車停在人行道上搞車門
: 我知道現在紅線不能檢舉,那人行道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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