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些問題想請問一下
前幾日我在快速道路要下交流道時,因前方回堵我方在要煞到停止時被後車追撞,並無撞到前車。
想請問的是我當下是跟警方說前方急煞我跟著急煞,煞停後離前車大概還有15-20公尺,但事後看行車紀錄器(只有前鏡頭)時,發現應該不算急煞而我也沒有煞到停止,離前車距離也沒有到15-20公尺,昨天將行車紀錄器交給警方了,警方是說會以行車紀錄器為主,想請問這樣我還有需要去修改筆錄嗎?
行車紀錄器影片如下(內有情緒性用語不想聽到麻煩關聲音,謝謝)
https://youtu.be/JM_suLo6PNM
29秒前方開始煞車
34秒準備停止時聽到剎車聲後被追撞
第一次發文,如排版不好請多包涵
另外不知道這樣發文合不合適,如有覺得不合適麻煩告知讓我編輯掉不合適的地方或刪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