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inptt (工作總是無償)》之銘言:
: 各位好 事情是這樣的
: 大概兩年前宜蘭一場車禍
: 我倒車撞到後方車輛,對方人員沒有受傷,經過報警聯絡保險後
: 我出險修自己跟對方的車輛
: 之後過了一年後我換了另外一家保險公司
: 到了現在,我收到車禍當事人的保險公司的調解通知書
: 要我到宜蘭法庭開民事訴訟庭
: 我打電話給現保的保險公司,他說有可能是當初車禍當事人還沒開維修單
: 所以保險公司才沒賠錢給對方
: (所以車子修了兩年嗎==)
: 之後我又找到當初負責此案的保險專員
: 他只說把調解通知書寄給他,剩下他會處理
: 想請問各位
: 通知書上寫的是我的名字
: 我可以只把通知書寄回去給該專員
: 之後就不關我的事了嗎?
: 通知書上說如果有委託,需要寫委託單之類的證明
: 但那專員卻只說把通知書寄給他就好
: 主要是那家保險公司不是我現在承保的公司
: 怕他最後沒出庭或是沒解決最後還是回到我身上...
: 第一次收到調解通知書(之前有事都是丟給保險= =)
: 還請各位幫忙解答
: 謝謝
比較可能是這樣
對方應該有保車體險 所以自己也有出險 然後對方保險公司也賠給他了
他車既然修好當然就不聯絡你了
然後對方保險公司再代位求償 只是承辦人可能太忙了就一直拖
拖到2年追訴期快到才趕快找你求償
反正這種保險對保險的專業都很好處理
又只有財損 根本是鼻屎大的小案件
兩邊理賠看一看沒問題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