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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超車釀糾紛 橋檢起訴2男
12:13 2022/11/22 中時 林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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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與李姓男子在國道1號上與陸姓男子因超車起爭執,橋頭地檢署訊後依妨害自由等罪
起訴曾姓與李姓男子。(本報資料照片)
曾姓男子於今年5月駕駛汽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57公里近楠梓交流道路段,他因為不滿陸
姓男子超車,竟然擦撞陸男駕駛的汽車,強制陸男停車,另一名李姓男子還想要強拉李男
下車。橋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以妨害自由等罪起訴曾男與李男。
曾男於今年5月19日上午8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1楠梓路段,他因為不滿陸姓男子從外
側車道直接插入車前,令他必須往匝道內側閃避。曾男暴怒,從右側硬是超車並擦撞陸男
的汽車,逼迫陸男停車。
曾男下車質問陸男為何要插入他的車道,駕駛另一輛汽車的友人王男與李男到場,李男下
車對陸男咆哮,見陸男不加理會,李男於是想要強開陸男的車門,但車門被鎖住,李男竟
以半身進入車窗內,意圖強拉陸男下車。曾男等人出氣後即駕車離去,過程不到1分鐘。
陸男在事後報警,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訊後函送橋頭地檢署,檢方訊後依妨
害自由、強制罪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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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說明:
汽車駕駛應該遵守交通規則變換車道時應該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遇到行車糾紛時應該理智處理不應該做犯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