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
常常在國一上看到內線有開不到錶速100的
閃燈提醒也不會離開
都以為是塞車
結果超越後前方豁然開朗
完全沒車
是什麼原因讓低速車要佔領內線超車道呢?
如果把測速照相桿 改為抓龜車有用嗎?
附一下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中規定,「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內
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
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的第8條第3款又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