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法院 法官判決依肇責比例
肇責比例來自車鑑會的車禍鑑定 車禍鑑定只看當下
更前面發生的前因幾乎不管
車禍發生時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指責汽車甩尾關門 汽車可說風切或方向盤沒握好
甚至什麼也不用說
畢竟車禍當下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再強調一次 車禍當下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那裡不能做出車線道超車行為及後車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車禍主因是
機車做出同車道超車行為與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車禍
車禍次因頂多是汽車應注意未注意
甚至可能沒有次因 汽車有機會無肇責 只要把風切拉出來說明
汽車更早前的逼車 同車道超車
車禍發生後 汽車所做出的可能肇逃行為
均是屬於另一件事 相信警方會處理
與車禍發生當下並無關係
送到車鑑會
機車肇責比例 7~10成
汽車肇責比例 0~3成
※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太多篇了
: 少數關鍵有用的影片藏在裡面大家很難找耶
: https://imgur.com/a/31CGw9C
: 幫回文擷取出來
: 講一堆猜一堆
: 還是看這畫面舒暢多了:)
: 汽車的動作有點像是自己要去撞牆很違和
: 然後機車看到這動作竟然還想插進去?
: 三角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