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請益,我該要求多少精神賠償金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3-09-10 08:51:49
民法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
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就是請求精神慰撫金的依據
但是到底金額多少,法院還是會按照事實情況,包括案情、歸責、雙方社經地位、收入、
家庭背景情況等等去判斷,並沒有一個百分之百可以套用的公式
如果是被害人被撞死,他的父母親屬請求精神慰撫金的話,依據是民法194條
金額有做成一個分析報告 名稱就叫做
「法院依民法第194條酌定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額之分析報告」
可以自行google看看
被撞死親屬平均會得到88.5萬的慰撫金 還有各種考量因素
至於只是撞受傷的 因為案件太多 變因太多 恐怕是連分析都難
我是建議啦,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有兩年
所以要求償多少慢慢想 (或者慢慢累積單據支出明細) 都不遲
但是依刑法第237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所以刑事的告訴期只有6個月
原PO可以先提過失傷害的告訴,你自述說4個月前被撞的
再2個月就不能提刑事告訴了
先提刑事 再附帶提民事求償(免裁判費,在刑事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提)
到時候再來想要求償多少錢 其中多少是精神慰撫金也不遲
然後還是那句老話
去找個律師你會比較了解訴訟狀況 不一定非得要全部都委任律師
民事起訴狀花個幾千塊請律師撰擬 就會少去很多程序上不懂吃虧的地方
祝早日康復
※ 引述《applevgyt (柔柔)》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RodNrnl.jpg
: https://i.imgur.com/p4uOBO7.jpg
: 我於4個月前被汽車駕駛撞傷,在加護病房5天,共住院2星期,總花費20萬元,
: 我是行人要過馬路,被右轉汽車撞到腳,人倒地傷到腦,初判表我是0,汽車全責
: 手術自費:8萬元(右腳開刀)
: 因為當時撞傷腦部,有發出病危通知給我家人,最不好情況要開刀腦部,所幸後來沒有開腦
: 這期間,只接到一通對方母親打來一通電話,電話內容就是關心,並說有出險,後來這四個月
: ,完全沒有任何關心
: 我這四個月受到更種身心的打擊,實在是痛苦,現在復原大概6成,可以自行上廁所,但還無
: 法騎機車
: 請問我該要求多少合理精神賠償金,我有去查了法院判決,腳骨折約15萬元精神賠償金,腦
: 部約20萬元賠償金
: 總共合理精神賠償金,光是精神賠償金約35萬元,但我家人覺得人沒事就好,不要和別人要
: 求這種精神賠償金
如前所述 精神慰撫金就算是車禍撞死人
平均也才判8X萬
推文什麼保底100萬,200-300萬之類的 看看就好不要當真
這樣請求只會讓法院覺得你在亂喊價獅子大開口而已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23-09-10 10:11:00
對方也有保險,反正最後都是兩邊律師或成最大贏家付出的律師費比賠償金還高建議喊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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