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安安 我來回報後續了
今天初判表下來
https://i.imgur.com/lj72Xrv.jpg
看到那個未發現肇事因素整個人都舒服了
還好警察有還我公道
如果真的被73分責我一定申請責任鑑定
再右側超車阿 真的就不要遇到學長 三民路全部都是學長還敢那樣騎ㄟ
超派!
※ 引述《ICAROX (IC)》之銘言:
: 各位版友安安
: 是這樣的啦 小弟本人在昨天下午迎來人生第一個交通糾紛
: 當時我在路上正常行駛 突然有台機車在我車子的右後方自摔 因為聲音很大我也不確定
自
: 己的車有沒有被碰到所以就下車看 順便關心他有沒有怎麼樣
: 檢查了一下我的車是完全沒被碰到之後我就回車上調行車記錄器了
: 結果調一調對方就跑來説 請問要私下和解還是叫警察 窩當下滿臉問號 是要私下和解
什
: 麼 好像是我錯一樣 他好像很在意自己的新車摔爛
: 放個行車記錄器
: (後鏡頭)
: https://youtu.be/6TYb3KkJHCc?si=V3PKdYXJxH7WY5C3
: (前鏡頭)
: https://youtu.be/kC2D8_xMLjM?si=SNBGLrWyK_KUriui
: 我應該全程都在自己的車道8
: 從三民路Y字路口匯入三民路也是外側匯外側
: 對方跟警察說我沒打方向燈擠他 害他要閃我所以摔車(是要打什麼方向燈 我一直在自
己
: 的車道)
: 但我怎麼看都是他自己往我外側鑽 幹上一堆凹凸不平的水泥路邊坡道超車不當自摔
: 如果我是學長可能今天就有一個孝子誕生了
: 當下叫完警察做完筆錄就花了我一堆時間
: 還緊張到胃絞痛 超痛==
: 後來查了一下法規 發現在外側超車定義下有追加一條
: 第 47 條
: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
: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險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
。
: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
車
: 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
行
: 路線。
: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
由
: ,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前項所稱超車,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
: 所以我的case是在同向有兩個車道的狀況 這樣還算他外側超車嗎 應該算吧==
: 另外因為是第一次發生事故 順便問一下神通廣大的版友保險問題
: 我有保第三人跟乙式
: 我的車沒事 跟他的自摔可能也只有因果關係
: 我覺得我有肇責的機率應該也不大
: 筆錄跟相關證明我也都做都拿了
: 這樣還是請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嗎
: 如果對方要申請初判表 也是請保險公司對他就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