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別嘴我,
近期從南港南下開國道一號到圓山,
約17.8k有新增紅色告示牌,
禁止從主線車道駛入加速車道,
經與汐止分隊員警了解,
我才知道過去駕駛方式是錯的,
先約略解釋,不一定正確
加速車道、減速車道
閘道入口處的虛線一屬加速車道
閘道出口處的虛線一屬減速車道
所以主線車道要使用路肩必須到有綠色箭頭號誌,才能駛入路肩。
我是今天才知道,希望還沒有時間被達人檢舉。
違規項目中選【違規變換車道】,違規事實中就可以選到【違規行駛加、減速車道(非超
車)】
(法條對應到第33條第1項第4款)
Google了一下,大多都是宣導駛出的方式。
但駛入方式,抱歉,我是有看到告示才開始質疑我過去的方式。
只是我是有問檢舉這項目的情況,員警說宣導,但還是真的沒有什麼看到。
網路資訊真的不多......
還是有厲害的前輩可以指點如何駛入路肩是最安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