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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警四分局回覆檢舉達人,因「系統因素」導致紅單逾期2個
月失效不罰,讓達人氣炸PO網,質疑預算花去哪?四分局澄清,承辦人A巡官調職後,因
交接不確實,讓新承辦警員B沒注意到罰單過期,是「人為疏失」,將檢討、處分調職的A
巡官,但追查發現,罰單系統不完善,還有一連串人為疏失,共導致40張罰單逾期。
交大認為,系統沒有問題,且其他分局沒有出現類似狀況,不過會研議改善系統;四分局
澄清人為疏失較重,會檢討,並處分A巡官。
警方接獲檢舉的大致流程,是由交通大隊彙整檢舉案,將案件以電子資料的形式分給各管
轄分局,再由各分局的交通組來審核,判斷後再製作紅單舉發,最近檢舉達人在警四分局
轄區沿路檢舉騎樓違停,讓四分局因此耗費相當多行政能量,加上9月間交通組換了新承
辦人,交接不確實,加上不熟悉業務,因為「人為疏失」導致紅單逾期。
不過,四分局的罰單逾期案,不只有「人為疏失」,系統也不夠人性化。曾任交通檢舉罰
單業務的警員說,這個系統不會提醒承辦人罰單快逾期,只會標示逾期的時間。
警員說,審核罰單的承辦人,到職第一天會向交大開通檢舉系統的帳號權限,這個權限只
有承辦人、交通組長能看,主要功能是接收交大的分案,所以交大的總承辦人也能看到全
台南的檢舉數據,離開職務時,也要由交大關閉權限。
所以四分局的新承辦人B,不用特別交接,在到職開通帳號後,也能從系統中看到有檢舉
待審核,四分局的交通組長與交大總承辦人也能看到未審核的檢舉,但是承辦人疏忽、主
管沒有盡職督導,導致承辦人B到職一個月以來,都未察覺系統內的檢舉案,最後逾期。
嚴格來說,原承辦人A巡官、交大的總承辦人,在轉移權限前,也沒有提醒新承辦人B有未
審核的檢舉,系統也沒有類似的提醒功能,這一連串的人為疏失與系統不夠人性化,才導
致有40張罰單逾期。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也不過就是個罰單逾期 是要氣炸什麼 XD 看不到人被罰錢所以氣撲撲嗎 lol
這心態也太有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