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12735
原文內容:
不爽遭檢舉達人檢舉違停 男撂人持球棒砸爛他機車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爽被盧姓男子檢舉違規停車,夥同童姓友人找到盧
男的機車,輪流持球棒怒砸。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毀損罪判處陳男、童男拘役各30天與20
天。
判決指出,盧姓男子2月28下午要騎車發現,停在路旁的機車左側後視鏡、車子前蓋、液
晶碼表、前叉車殼、前中心蓋與大燈全組被砸毀,修車花了1萬1450元。
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盧男的機車是被2名男子輪流拿球棒砸毀,循線查出是26
歲陳姓男子所為。陳男到案後供稱,因為不滿盧檢舉他違規停車,才帶著球棒,與24歲童
姓友人砸車。
判決指出,陳男、童男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依毀損罪各判處拘役30天與20天
,得分別易科3萬元與2萬元。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厲害的是怎麼找到的吧?難道是該檢舉人很出名很顯眼嗎 lol
不過只砸爛機車感覺也有點蠢 難怪被檢舉 一般都要_____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