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24-04-01 18:49:40先不談押在6個月追溯期最後提告的心態是如何
基本上,現在車禍就是受傷的最大,尤其是遇到想凹的那種會很痛苦
無論肇責怎麼開,先拿著初判表驗傷單告過失傷害
程序超簡單,只要去警局做筆錄提告,20分鐘搞定,刑事提告不用錢
就算全責,告不成也沒損失,賭一把被告怕事直接賠錢
以原po這狀況來說,簡單只分成有沒有肇責
最好的狀況當然是最後對方全責(但感覺有難度),直接結案
現在
但如果在有肇責的情況下
→輕微擦搓傷可能會判20~40天左右,即使易科罰金,也是20000~40000,但易科罰金後5
年內刑事紀錄證明書都會記載,也查得到相關判決書
如果對方是來要錢的:
請對方開金額跟清單,通常對方不要開的很誇張,保險有機會連精神賠償都吃
遇過輕微擦傷開精神賠償20000,保險直接答應全吃
保險不全賠又差一點就看自己要不要貼,貼的比易科少都算好,但天文數字只能上法院
和解的話還要花時間走調解,讓對方當場填撤告,無論如何,提告之後事情會比較麻煩,
有既定流程要跑
當然也可以不爽賠直接易科罰金,寧願給政府也不要給他,反正民事賠償有保險能處理
如果對方是樂子人:朋友還真有遇過這種
不回應不要錢不和解,就是想上法院看判刑多久,反正沒損失
但比較多的是聽到保險不積極,對方都拿到初判表了吧,保險都沒聯絡對方,還說等在初
判表(???),搞得受傷的那方很不爽提告
基本上對方受傷又沒把握0肇責的時候,自己要積極一點,裝噓寒問暖一下,追一下保險
進度,祈禱自家保險罩一點+對方不是來凹的,直到和解書簽下去才能放心
回到原po這裡,主要是沒簽和解書,時間一久以為結束了,其實根本沒有結案,對方還是
隨時能提告,壓到追溯期最後搞你,如果一個不小心行車記錄器洗掉只能任人宰割...
※ 引述《tumaz (台灣黑熊)》之銘言:
: 行車記錄器(共27秒):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dV5cyJoVMw
: 初判表:
: https://imgur.com/K9KtgeI
: 初判表附的示意圖:
: https://imgur.com/GY4uNkm
: 未和解的原因:
: 1. 因初判表都有將雙方列為可能的肇事原因, 但是對方(機車)要求我(小客車)全額
: 賠償, 咬定我從停車場出來沒路權, 我認為不合理
: 2. 我在車禍後數天(五天內)就已經告知對方, 我的車險是富邦產險, 強制險是泰安產
: 險, 我不清楚對方為什麼不向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險, 我不清楚對方為什麼不向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3. 我無法從初判表判斷肇事的責任比例, 所以想請求司法機關給予明確的肇責比例.
: 無論最終結果如何, 我還是想知道如何避免這種事再次發生, 因為車禍地點車流量大, 且
: 是雙方上下班必經路線
: 我已經收到傳票, 對方已告刑事過失傷害, 請問大家有認為一針見血的證據或說詞(無論
: 對誰有利)嗎?
: 附註:部份人會認為我(小客車車主)擦撞後沒有馬上煞車, 這是因為當車頭即將進入左
: 向車道時, 頭必須往右確認有無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