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河堤外車禍「無法可管」?議員曝數字

作者: Supergreen (Hi)   2024-04-19 2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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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91081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北市河堤外車禍「無法可管」?議員曝數字:5年破千件
2024-04-19 20:42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河堤外步道是民眾跑步、騎單車的首選,還被跑友列出10條水岸練跑的路線。市議
員李明賢發現,台北市河堤外步道從108年至今,5年內發生995件車禍、受傷385人,但河
堤外步道非屬法定道路,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民眾發生車禍「無法可管」,在河濱
上跑步、騎車面臨高風險。北市交通局表示,將與警察局、水利處研商解決辦法。
有民眾向李明賢陳情,在河堤外步道騎車,結果被公園處施工車輛撞傷,報案後警方只是
到場登記,依照現行規定警方無法開立三聯單或車禍聯單,也無法進一步提供車禍肇事責
任鑑定,最後民眾只能透過民事訴訟,公園處被判定要賠償民眾。
台北市河堤外車禍事故統計,從108年140件、109年189件、110年200件、111年202件、
112年219件;最近三年車禍甚至都突破200件以上,等於兩天不到就有一起河堤外的車禍
事故,有逐年增加之勢。
另據消防局通報數據,從108年至今,河堤外車禍送醫院件數,也高達541件,另還有95件
通報救護車到場但最後未送醫,總計呼救救護車達636次,這個數據遠高於交大統計的385
受傷人數,代表實際上車禍數遠高於統計數據,
李明賢表示,河堤外發生車禍,因為河堤步道是法規「非道路範圍」,不適用道交條例,
只能比照私人停車場或私人用地,民眾透過119報案後,警方到場只能開「登記聯單」,
該聯單僅保留雙方資料,但無法進一步判定肇事責任;等於包括肇責、賠償都要民眾自行
協調。
李明賢說,難不成,民眾要去河堤外跑步或騎單車,要自行先保公共意外險嗎?河堤外的
「車禍」就不是「車禍」,河濱跑道淪為化外之地,這合理嗎?市府必須積極重視此一問
題嚴重性,提出改善措施,保障民眾安全的跑步或騎車的基本權利。
他舉例,公園處等公務單位車輛行駛在河堤外馬路,即使橫衝直撞甚至超速到70公里,也
是無法可管,也不會被開單,這也難怪這幾年會發生這麼多河堤外車禍,這些車禍數據代
表政府怠惰不作為。
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指出,靠近河濱附近的路,並無明確的標線,應屬「非道路範圍」
,目前在道路認定上較為困難,不過因確實有事故發生,將與警察局、台北市工務局水利
工程處等相關單位,討論界定以及解決辦法。至於河堤外有許多道路,例如水門到停車場
的道路,有明確的標誌標線或號誌,經認定屬道路範圍。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所以在堤外道路發生事故, 保險理賠是兩造保險公司自己認定嗎?
或是要自己花錢鑑定呢?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24-04-19 21:10:00
既然不是道路為何可以騎車開車不是很矛盾嗎劃上標線有什麼困難的?
作者: baddaddy (壞爸爸)   2024-04-19 21:13:00
公務車可以開然後有些猴子會違規騎進去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24-04-19 21:15:00
不矛盾啊就跟停車場一樣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24-04-19 21:42:00
非道路,就是民事自己去協調甚至也不關警察的事,就像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車禍,找警察去幹嘛,私人土地,也非道路
作者: EPIRB406   2024-04-19 21:45:00
河堤封起來就好啦
作者: furio (void)   2024-04-19 21:53:00
有人受傷說無法可管!這是哪裡警察
作者: sherlockscu (是夏洛克不是宅洛克)   2024-04-19 22:21:00
不屬於道路 不適用道交條例沒錯 但還是有民刑事責任怎麼說得好像撞到沒事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4-04-19 22:49:00
這個議員484法盲啊?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4-20 00:44:00
受傷還是有一般刑事可以用吧不過…我想到的是 不適用道路交通法規 那堤外可以酒駕?
作者: TF00207374 (ts朮赤)   2024-04-20 01:00:00
酒駕有刑事規範:刑法第185條之3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4-04-20 08:10:00
非道路怎麼會不能騎車開車?你去山林裡騎腳踏車也是「用路」的行為阿。然後酒駕的定義是飲用酒類後駕車,跟你是不是在道路無關。真要說起來,堤防外飆車可能還真的沒事?(如果沒有限速標誌的話..但非道路為什麼可以設置限速標誌?)
作者: tikal0904   2024-04-20 08:48:00
無法可管指的是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頂多免掉交通違規的罰單 該負的民刑事責任還是跑不掉
作者: hunchisin (iouiou)   2024-04-20 21:24:00
毀損跟侵權?
作者: Brian1988 (山羊衝衝衝)   2024-04-20 21:53:00
所以非道路等於紅線可以停車
作者: hancash (Han)   2024-04-21 20:37:00
那就把全台的水防道路都封起來吧,反正也非屬一般正常道路,本來就不能讓一般人使用了
作者: Dino60128 (伊)   2024-04-22 00:25:00
每天上下班都會看到機車偷騎腳踏車道
作者: Mikami1930 (三上杉)   2024-04-22 14:52:00
是不能開罰單而已,民事賠償該賠的還是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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