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6HlWMCk.jpeg
https://i.imgur.com/j1JKQLK.jpeg
如圖:
我當時在開車,手機支架老舊不慎掉落,我把手機拿起來連同磁吸支架放回冷氣出風口。
警察說我手持手機,我有跟他描述過程但他只叫我去申訴!
想向廣大車友前輩詢問,我申訴後裁決所回函警察沒有回覆,隔兩週後又收到上述的函,並
且也看不到證據四偵照片,這樣是正常的?行政訴訟後撤銷機會大嗎?
謝謝各位車友前輩的指教!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4-07-04 18:07:00那麼剛好你手機掉了,那麼剛好你去把他撿起來,那麼剛好警察騎過去看到你拿手機?
作者:
RedDaSu (大叔)
2024-07-04 18:09:00樓下說:剛好車上酒瓶滾到腳邊,剛好拿起來的時候踩了煞車嘴巴不小心喝到了一些酒,剛好警察看到我
照你的敘述我相信你所以同情你但是我照你的敘述罰單也開的沒錯是事實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4-07-04 18:17:00可以打行政訴訟 不過是公開判決 如果敗訴會很丟臉 記者也會拿來寫成新聞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24-07-04 18:17:00.....阿你自己說手拿了手機了要申訴啥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24-07-04 18:18:00隔熱紙貼太透的下場
雖然這邊鍵盤法官很多也幾乎每個案子都審過還是幫不了你
等紅燈的時候也不可以 就認了吧現在智慧型手機 拿起就觸發操作了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24-07-04 18:31:00你這基本不可能,自己申訴時都說了「有拿手機」,誰管你理由
作者: weijinsusu (伙委) 2024-07-04 18:34:00
你這可以申訴的話,這條罰則也可以廢掉了
作者:
a885669 (Playmate)
2024-07-04 18:34:00誰叫你要聽版上透紙仔的話 把車貼得跟魚缸一樣
作者:
iPhoneSE (Special Edition)
2024-07-04 18:38:00手持還要操作才符合法規定義喔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24-07-04 18:40:00別訴訟了,認清現實繳掉,然後去貼黑紙或反光紙
作者:
keineAhnung (Ich weißes nicht.)
2024-07-04 18:40:00手機支架老舊掉落 那也是你的問題啊 難道是警察害的
作者:
iPhoneSE (Special Edition)
2024-07-04 18:40:00和還有一句其他有礙安全的行為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24-07-04 18:52:00
多少開車在路上拿手機出事的,真的危害重大
作者:
mshali (藍寶)
2024-07-04 18:56:00原Po自述確實有拿手機,所以要申訴什麼?
作者: JonBrockman (洛克人) 2024-07-04 18:57:00
有考慮貼黑一點的隔熱紙嗎?
作者:
zxc9411 (zzz)
2024-07-04 19:03:00怎覺得開車中撿手機比使用還危險
作者: veter (tomato4329) 2024-07-04 19:06:00
你該做的事靠邊重新把他固定好再開,我看到黑紙仔又在叫別人貼黑就覺得很好笑
作者: gino321 (小寶) 2024-07-04 19:12:00
那我超速是不小心腳麻 踩太深 這樣去申訴?
作者: rrroooqqq 2024-07-04 19:16:00
貼黑再來就是改燈,然後常停車自撞保桿或車門所以保險就要保乙式或是再去加裝環景,這有產業鏈的,當然要勸人貼黑
作者: Semaj543 2024-07-04 19:17:00
雖然不是故意違規,但好像無解。至於那些鼓吹貼黑可以規避處罰,卻犧牲駕駛能見度增加自己和其他用路人風險的黑紙仔大可不必
作者:
romanmin (腦筋急轉彎版在那?)
2024-07-04 19:20:00永遠那麼剛好,當大家三歲小孩?
作者:
keigowei (keigowei)
2024-07-04 19:30:00人生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消災解厄 這只是小事而已
作者:
bbo992 (逼逼喔九九二)
2024-07-04 19:31:00罰單貼來看看
作者: ShaNe1993 (ShaNe) 2024-07-04 19:31:00
法規就是寫死 沒什麼好申訴的 覺得困擾應該是去裝車機 不是抗議警察不顧前因後果就算你開車發病造成意外 一樣是違規
撤銷機會大不大我不曉得,現在只知道警察機關、交通裁決所都認為事實明確,你只能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否則依照行政訴訟法,交通裁決事件得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判決,就是法院採納哪方意見根本不知道,你覺得法院會聽你的話,就把裁判費2000元交出去,然後就要讓自己穩贏,不然也只是多繳錢而已。有時候不上訴不是因為對錯,是程序成本就會把你的法律利益吃掉。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24-07-04 19:39:00手機很重要?
作者:
wcptt (龍魂)
2024-07-04 19:42:00裁決所25日收到那四張照片,看完覺得沒問題所以26號回文給你,打行政訴訟看有沒有機會看到那四張照片
作者:
qazwd (sam)
2024-07-04 19:42:00乖乖繳錢吧,說真的,就算撤銷,搞出來的成本搞不好比繳的罰單錢還多xd 法官會先相信警察,除非你有直接證據
作者: as508114 (carmelo) 2024-07-04 19:51:00
警察叫你申訴 就是認為自己沒錯 叫你去走行政救濟的意思 公務人員行政罰的都是這樣你要就告一告 不然就去繳掉
你要看那四張照片也很簡單,直接向監理機關依照行政程序法閱覽卷宗要就好。
作者:
shopkou (shopkou)
2024-07-04 20:06:00卡一個、求那4張,何謂撿手機與固定手機架
作者:
kisdd (累~)
2024-07-04 20:07:00貼黑一點 治百病
作者: DimlyLit (陰暗) 2024-07-04 20:14:00
裝車內攝影機吧
雖然我是透紙仔,遇到這種狀況我也挺不了透紙。講白了透紙就不是用挺的,而是法律要強制執行。放民眾在那邊內鬥,主管機關真的很噁心。
作者:
andy0121 (投資有賺有賠)
2024-07-04 20:30:00先把那四幀照片貼上來再說 沒圖說個_ _
作者:
andy0121 (投資有賺有賠)
2024-07-04 20:33:00欸不是 你說沒照片 你也不去申請 來這邊發文有什麼用….?而且沒有照片我是不太相信啦==
作者:
meowgy (sky)
2024-07-04 20:48:00請google "開車撿手機",就知道為何大家不認同你
作者:
il1beta (睡覺)
2024-07-04 21:33:00一切都那麼剛好 我是不信啦
作者:
cccc77 (無)
2024-07-04 21:49:00上法院啊
作者:
Qoo777 ((╬゚д゚))
2024-07-04 22:38:00停在路邊打雙黃燈再撿很難嗎?
作者:
zzyzx (rd.)
2024-07-05 00:02:00這就是貼黑紙的好處
作者:
BDG (畢帝姬)
2024-07-05 00:56:00因為分局是電子公文給裁決處 但裁決處只有附原函影本是可以打電話要要看 不過沒附也不會改變裁罰結果
作者:
x20165 (八風å¹ä¸å‹•)
2024-07-05 01:05:00你要證明檢手機,車內沒監視器嗎
作者:
cverooo (台體畢書盡~~)
2024-07-05 01:25:00開車撿手機真的不可取 我老豆就是撿手機就撞到前車了
作者:
saedn (~自掛東南枝~)
2024-07-05 02:23:00條子說上路前就要整理好才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7-05 08:37:00有問題嗎?? 你知道有大學長為了撿便當撞死用路人嗎???另外,分局公文不是發給你的,你沒看清楚"受文者"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7-05 08:40:00照片是給裁決處佐證他們開單的證明,"不是給你的"裁決處看完,認可分局開單,函覆你處分事項(駁回你的申訴)對於裁決處的裁決不服,就三百塊繳一繳,去打行政訴訟到時候你就可以提告者身分閱卷證你以為交通事故裡面,因為撿東西撞死人的案子沒有嗎???要撿什麼,不會靠路邊停車打閃燈,再撿啊?還是要等撿的時候不小心一滑,油門踩下去,嚕死傷前面一堆然後再下車抓著頭懊悔著說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撿個手機而已" "我沒想到會這麼嚴重,怎麼辦?""我沒錢賠啊"
可能沒有意識到這個行為已經是違規了吧法律就這麼訂的沒辦法 手機架在架子上可以滑來滑去但是拿在手上看個時間都不行
作者:
foxvera (黃阿瓜)
2024-07-05 16:39:00沒照片沒影片,甚至連錄音都沒有,連網友都很難相信任何一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7-05 17:17:00還有便當
作者: ct1030 (你好嗎我很好) 2024-07-05 17:46:00
那..就是有拿手機對吧 不要浪費時間申訴了趕快繳一繳
作者: w611045 (crw) 2024-07-06 00:48:00
直接到監理站吵有機會撤銷.. 這是秘密..
作者: poikj 2024-07-06 09:16:00
你的行為對其它用路人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