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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3線賓士車飆速刻意無牌躲罰單 車尾天線掛玩偶特徵卻露餡了
2024-08-15 11:36 聯合報/ 記者
吳傑沐/苗栗即時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於日前發現,有車輛行經轄區獅潭鄉台3線路段遭測速照相舉發違
規,但車牌號被遮蔽或未懸掛,駕駛疑似藉此規避罰則;該路段限速60,其中1輛白色賓
士休旅車竟超速50公里,警方分別依據違規車輛特徵,沿線追查後查出駕駛及車主,將依
道交條例開罰。
警方指出,上月15及31日分別有機、汽車行經獅潭鄉台3線124.9公里處路段,遭固定式測
速照相舉發超速,事後檢視照片發現違規車輛,其中超速20公里的機車,後座乘客的安全
帽有明顯貓耳;另輛白色賓士休旅車,車速110公里、超速50公里,其後車尾無線電車機
天線有懸掛一隻明顯玩偶。
警方分別根據兩車相關特徵,調閱前後路口監視器比對,過濾多輛汽機車輛,發現機車騎
士為閃避測速而卸下車牌,後續又裝回;白色賓士則是安裝俗稱「電動遮牌器」用來遮蔽
號牌,企圖藉此規避罰則。但警方依據所掌握特徵追查,最終仍追出相關車號及駕駛。
大湖警分局表示,轄區台3線常發現駕駛人以物品遮蔽車牌或未懸掛號牌,甚至有人會加
裝電動遮牌裝置,試圖掩飾或隱蔽車輛身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4千800百
元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為防杜該類違規,警方將持續嚴格取締,以兼顧交通安全
及治安維護,提醒駕駛人勿心存僥倖,共同遵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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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20公里的機車,後座乘客的安全帽有明顯貓耳。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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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白色賓士休旅車當時車速110公里、超速50公里,其後車尾無線電車機天線有懸掛一
隻明顯玩偶。圖/警方提供
附註/心得/說明:
雖然這警察那麼努力追查是值得鼓勵
不過問題是法規罰起來幾乎不痛不癢的
查一下裝電動遮牌器才罰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能躲掉個高速公路超速就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