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各位前輩意見是否要再花3000做車禍鑑定
https://i.imgur.com/WouH3vs.jpeg
依圖示這塊區域是重劃區 要去工地一趟 這附近都是有畫線 無停車格 所以停在幾乎不太
影響用路人行走的人行道上
初判表如下
我方是
1.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機車方
1. 行至無號誌未劃分幹支道且車道數相同路口同為直行車,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
2. 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
汽車方
1. 未注意左側來車。
2. 不遵守交通標線行駛(跨越分向限制線)。
雖然我自己違停 也有錯 但沒想到這樣也能被牽扯進去…..機車受傷比較嚴重 所以金錢
談不攏
另外兩位當事人也覺得我有肇責
不知道各位前輩是否有這樣的經驗可以提供意見 給小弟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