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0968 (阿宅小飛俠)》之銘言:
: 雪隧開太慢接2罰單6000元飛了 民眾:委屈
: https://news.tvbs.com.tw/life/2668816
: 宜蘭有民眾經常開車上國道五號,卻在雪隧出口處,接連兩次因為開太慢遭到收到罰單,
: 因為雪山隧道內外最低速限不同,他在出隧道口前,時速低於「隧道內」最低限速70公里
: ,兩次一共遭開罰6000元,但他認為出洞口時,速限降低,放慢速度才安全,收到龜速罰
: 單,讓他覺得很委屈。
: 民眾開車上國道,高速公路上都有速限,不管是開太慢或是開太快,都會被開單處罰。
: 宜蘭有一名花農,每日一早4點多就會載花,經過雪隧到台北花市販售,卻接連兩次因為
: 開太慢遭到開罰,讓他覺得很委屈。
: 花農:「罰單我們已經要申訴,這對我們來講是非常冤枉的事,而且重要一點,國道警察
: 跟我講說這是科技執法,照理講科技執法應該要有提示,說此路段為科技執法,完全都沒
: 有提示。」
科技執法越來越多
可以不需要再設提示了嗎?
未來應該慢慢把科技執法的警示牌給撤掉
不違規怕什麼科技執法
當然也不需要啥牌子
那些前方路口實施科技執法 本路段實施科技執法
這些牌子就是助長違規的幫兇啦
要罰違規,設科技執法都不應該給你們知道才對
還有那個設警52才能拍超速的
也建議分階段放寬取締條件
第一階段可以把速限牌也納入,也就是有速限牌提醒就可以抓超速
都有速限牌了還超速,不就擺明目無章法
以後看到工地速限無視的就給我看著辦
另外有些地上也會噴速限
有速限牌+地上噴的速限都很明顯了吧,為什麼還要照相牌?
照相牌應該是好心提醒,但不該成為取締的必須條件吧
再來後面階段應該就修改成隨時都能取締違規
甚至更未來,3C產品禁止有固定式提示功能,或相關的APP都可以禁
因為用路人有隨時隨地守法的義務
: 國道五號,速限在非隧道內最高速限80公里,最低速限 60公里,隧道內最高90公里,最
: 低70公里,這名花農在8月16日和9月16日兩日,因為車速,只有63公里左右,接連收到兩
: 張科技執法的龜速紅單,一共6000元。
: 而且拍照地點,都是在快要出洞口的16.9公里處,他認為在出洞口時,剛好是隧道制高點
: ,而且速限又在這個地方,開始降低,放慢車速,才是安全行車的行為。
: 其他民眾:「70,我覺得太慢,政府愛錢,沒辦法啊。」
: 花農也提出質疑,認為隧道內外速限標示不是很顯眼,入口處28.8公里的地方,有設置了
: 一個最低速限60的標誌桿,但不到600公尺的洞口,又變成最低速限70的速限標誌桿,加
: 上隧道內都沒有設置任何最低速限號誌,讓他反應不過來。
: 國九大隊頭城分隊長蘇子嘉:「雪山隧道內速率告示牌,已明顯設置在路口前的右側,呼
: 籲駕駛人開車時要注意道路速率提醒。」
: 至於花農質疑隧道內沒有最低速限的告示牌,國道警方進一步表示,在進洞口前已經有標
: 示,加上隧道內也會有廣播及告示牌提醒。
: 統計今年1至5月,雪隧龜速車總共取締161件,民眾注意安全,也得留意時速。
: https://youtu.be/HeRBi3u5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