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畫面曝光!北市計程車違規左轉 22歲女騎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11-04 12:41:05
推 leo255112: 除非台灣改成絕對路權,違規全責,不然不防衛駕駛現階11/04 12:20
→ leo255112: 段不可能11/04 12:20
因為沒有一個國家會這樣做
不然人家一個小違規你就可以直接撞爆他?
不要說法官了 連鄉民都不可能認同
就好像無照騎車歸無照騎車 跟肇責認定沒有關係
難不成無照你就可以把他撞爛?
他有沒有照 會影響你對路況的判斷嗎? 不會嘛...
講到路口轉彎 其實台灣還有一種很常見的潛規則 想必大家都遇過
就是那種沒左轉燈的二線道 車流量很大 要左轉基本上都會被對向直行淹沒
所以駕駛都會有默契的停到停止線以前偏左凸出來
然後等到紅燈時 再過去個兩三台(事實上此時側面已經轉綠燈)
但是大部分人都會有默契地讓幾台左轉後才過
因為大家都知道 如果不讓他轉 他永遠也沒機會轉
那路權最大黨的會說 我管你的 我綠燈就是要起步狂飆
你違規紅燈左轉甘我屁事 事實上如果你起步一拜撞上慢速左轉車
你應該也是肇責小贏面大 但有沒有辦法完全0責嘛....我看是難說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23-11-04 12:20:00
除非台灣改成絕對路權,違規全責,不然不防衛駕駛現階段不可能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24-11-04 12:45:00
法盲不意外真的這樣搞 這個Case二輪嚴重超速 也是違規 如果真的全責vs.無責只能選一個 那現在是要搶著誰拿全責是吧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24-11-04 12:48:00
保險買好買滿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24-11-04 12:50:00
別的先不說,你文中說會讓左轉的我真沒遇過或是對向有四輪慢了要讓,旁邊有路權仔竄出來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4-11-04 12:51:00
網路上無照直接物理消滅支持度很高的吧,還會抬達爾文出來
作者: w77499 (柚子)   2024-11-04 13:16:00
台灣的爛設計太多,有這麼多的車流量應該要規劃左轉車道才是正解,但偏偏寧願路肩很寬塞違停
作者: zxcv650447 (小笠原)   2024-11-04 13:21:00
潛規則?默契?往左凸出來佔用對向車道這叫自私 我爽就好我能轉的過去就好 對向車還要左閃右閃當障礙賽在跑?覺得車流大照規矩轉不過去可以到有左轉號誌燈的大路口轉 潛規則默契不是給你拿來當合理闖紅燈的藉口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4-11-04 13:22:00
這篇合理
作者: berryc (so)   2024-11-04 13:28:00
撞人的要無責很難啦...駕駛有主動權這例如果是小黃把飆仔撞飛, 那肯定是全責不過機車在肇責判定上有優勢就是了..畢竟機車體積小不可能是用撞的對違規汽車做正義制裁XDD
作者: Zxc2184   2024-11-04 13:39:00
我家路口就是這種 雖然等待時不會佔用到對向車道 但只能等紅燈才有機會左轉 喔對了除了這條能左轉外 上一條也能轉 但尖峰時間是禁止的 除此之外就沒其他條能轉進這條路
作者: beergap (且戰且走)   2024-11-04 13:58:00
左轉那段確實,偏偏這部分肇事率高
作者: rinkai (玉串)   2024-11-04 14:11:00
絕對路權是什麼弱智做法
作者: 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   2024-11-04 14:18:00
樓上:絕對路權有個殘暴的說法,因爲對方違規,所以我可以合法殺人。
作者: berryc (so)   2024-11-04 14:22:00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24-11-04 14:26:00
有夠鬼扯,明明就是左轉車要過,你不得不讓好嗎,不然你是要撞下去嗎,才不是主動禮讓這些轉彎車,以台中為例,市政路左轉文心路,你就看那堆從大墩17街的直行車,尤其是機車,會不會讓那些卡在路口的轉彎車合法殺人那是什麼智障說法,以法律來說殺人是故意,換句話說那是如果你看對方違規,認為自己可以致對方死亡,保證是殺人罪你去關10年不會是交通事故的過失致死在交通事故中,最基本的認定就是駕車行為不是要故意造成對方傷亡,因此才會認定最多有過失如果沒有違規等可被認為有肇事原因,簡單說無肇責,一樣不會被刑事追訴但你不要在那邊放屁什麼可以合法殺人,不然你乾脆說每個事故中無肇責的都是殺人犯好了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11-04 14:34:00
學區超速 不讓行人 逼車貼車 這種國恥滾出台灣 丟臉
作者: 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   2024-11-04 15:13:00
路權是相對而不是絕對,如果真的有絕對,連避險都不用了。但只有行人因爲其脆弱性,當走在行穿線上被賦與絕對的路權。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11-04 15:21:00
下賤超速仔 不讓行人仔自私 只要問他一句話 你父母在前面 會不會這樣開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4-11-04 15:24:00
幹嘛對路人自己發明出來的詞彙這麼認真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11-04 15:25:00
看推文就知道還是很多人很可憐 兩輪真的禍端
作者: 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   2024-11-04 15:42:00
應注意、可注意、而未注意。你應該注意時速,你也可注意時速,但你卻未注意時速,所以這場事故你攤兩成。這就是跟你說,你路權想全拿,請先守法。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11-04 15:44:00
違法違規的 整天無限放大自己路權 日常
笑話,多的是守法不超速,被撞還有肇責的, 你怎麼說??http://i.imgur.com/U24bCKi.jpg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是最智障的條款,變成處罰守法的人,爽到違法者,居然還有人吹捧
作者: 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   2024-11-04 15:58:00
https://i.imgur.com/s9bYzHn.jpeg被害者如果超速,就不只賠對方健康了。
作者: YukiPhoenix (雪鳳)   2024-11-04 16:11:00
無照不影響肇責就是邏輯上的謬誤了 多說無益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24-11-04 16:11:00
確實
作者: deathtrap   2024-11-04 16:12:00
路口等左轉的問題可以知會里長,里長會邀請負責的警局在路口站一下、觀察一下,接下來就會嘗試改個時間,比如說綠燈早開,或是遠處大路口的紅綠燈不同步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癮太容易)   2024-11-04 16:14:00
應注意而未注意確實是很討厭的說法,完全靠自由心證的東西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24-11-04 16:24:00
綠燈早開做法是不錯,但僅對路熟的,我這邊早開但我要切西瓜才過得去1-2台,正常開一樣停路中間等等
作者: chiuoerice04 (chiuoerice04)   2024-11-04 16:45:00
看情況,對岸逼車全責 常常看到被逼的直接給他撞下去,有時間搞他很爽
作者: w3218888 (寂寞五楊高架橋)   2024-11-04 16:53:00
下班時間 林森左轉青島就是你說的這樣!
作者: maxteryeeee   2024-11-04 16:55:00
他在綠燈的時候凸出去了,你要說他違規嗎?
作者: mio10000 (逆轉)   2024-11-04 17:31:00
呃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紅燈之前過了停止線就不算闖紅燈了,即使你這裡綠燈還是得先等左轉車完成左轉才能通行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4-11-04 18:14:00
我有次假日時 實驗過 結果發現主幹道要綠燈之前 汽車跟機車就開始在飆過去了 結果我停了三四個紅綠燈 沒有人要讓 不管哪個時間都切轉不進去 後來跟鄉民說 鄉民認為不可能 肯定是左轉需求的不夠多 如果夠多應該會增設左轉燈 後來再過兩年吧 才加設左轉燈 我也真的沒啥遇過會讓的 前幾天去日本觀摩一下人家的道路設計
作者: AndrewWiggs (圍巾)   2024-11-04 18:48:00
往左凸出一點叫自私喔?直直的停在自己車道待轉的才叫自私吧,方向盤偏一點就過了很難嗎?就是不想把後面擋住才凸出去一點,唉 難怪路上一堆肉腳駕駛
作者: jackorz (ggg)   2024-11-04 19:49:00
他就雲開車的,真實情況的左轉都不知道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24-11-04 20:41:00
同意閣下的意見
作者: hydra7 (hydra7  )   2024-11-04 23:04:00
出門互相禮讓,平安回家就對了,一定要在那邊爭非0即1幹嘛
作者: callmedance (NightFury)   2024-11-05 02:44:00
大家生氣什麼?少一個飆仔跟三寶對社會是好事
作者: JY1102 (林)   2024-11-05 07:23:00
綠燈就在那邊等機會左轉的,跟闖紅燈轉的是不一樣的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24-11-05 11:10:00
會這樣搞就是道路規劃問題呀 號誌跟實際使用脫節 主管機關也沒想要處理的意思 大家只好自由心證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4-11-05 12:19:00
日本左轉道規劃比較好比較多比較長 他們開車 車速也稍慢 會拉大安全車距 沒左轉燈也是有機會過 也比較會禮讓 也沒黑窗 彼此可以招手謝謝禮讓
作者: berryc (so)   2024-11-05 14:42:00
同意有沒有照跟肇責要分開來看, 但無照駕車撞死人應該要比照殺人罪來辦. 無照駕車=持武器上街 , 拿武器上街殺死人跟我說叫過失致死? 就算是人家往你刀子上撞你也算故意殺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