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mazyota (組合車)》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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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關鍵的原因在於,
: 原來八年保固的那顆電池已經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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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那個電池不管怎麼受傷
: 反正是在行車安全的疑慮下被換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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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8年的保固就已經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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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給你的這個新品,
: 因為已經換了一個保障的對象.
: 就是只有給一年到兩年的保固
: (若要享8年保固,需要另外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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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條命本來有100點,
: 用掉以後重生,只給你20點的生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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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的8年保護是保障你八年之內,
: 如果出事都會免費多一條命重生.
: 但不保障重生以後的生命值是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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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角度來理解,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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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你的意思了,幫翻譯:
我們把問題先簡化成「電池」本身,把「整車」排除,
電池本身假設成本+利潤=$100
新車的電池因為要提供你8年16萬公里保固,
所以另外加了一個保固的成本%進去,
就變成$100*(1+20%(保固成本))=$120,
而電池損壞車主換的零件電池則是用$100賣給車主,
所以站在車商的角度我不該再給你那麼多的保固,
因為我價錢沒有算保固成本給你,
但問題來了,
當初$20的保固成本已經由車商收走了,
憑什麼不能走完原本車主買的8年16萬保固?
就因為這顆電池不是當初那顆電池嗎?
很明顯就是利用合約漏洞在坑殺消費者......
*零件電池定價$100完全是很合理,因為就算是過了8年16萬公里的車輛,也是有可能換電池
,這時候當然就不用再負擔保固成本,可以單一定價。
作者:
basacola (basacola)
2024-12-02 15:26:00我以為保固外事項就是由消費者付錢承擔付完錢之後保固繼續走原來現代不是這樣想的而是只要出問題就是保固終止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24-12-02 15:50:00內行
怪怪的,因為電池是裝在底盤,並不是像車燈或保桿只要基本注意就能避免傷害,有時候路不平或是高速公路上,我都不敢保證自己開車完全不會傷到底盤
作者:
mazyota (組合車)
2024-12-02 16:41:00因為原來那個120元的被車主弄傷被原廠判定是人損 ,破保了(保固功能沒發動直接作廢)。後來換的那個100元新品是車主用保險自費買的100元那個因為不是和新車一起買,所以保固只剩2年
但樓上 就算你說的是真的有20價差 但這個case原廠並沒有付出那20的成本 不保固的原則應該是因為功能已被變更無法用本來方式給予保固維修 那是不是表示新電池跟原電池不是一個東西?
因為當初的20塊保固是附加在整車出售的狀態,這跟單一零件銷售是不一樣的狀態
作者:
mazyota (組合車)
2024-12-02 17:00:00就車廠認為電池已遭人為 非自然 損壞,不想再為那個120元的電池的品質背書了,所以直接判定破保.
滿蝦的啊 你KIA是用保固期間來判斷期間內更換就是走完原本的9年16萬公里過保更換就是只給1年2萬但換原廠電池只給1年2萬會不會太少,這倒是可以討論
作者: ashidaka (阿席達卡) 2024-12-03 11:57:00
同樣的一件商品,附帶1年保固跟附帶8年保固,售價不會一樣現在人損出險更換的商品內容,是全新電池附帶1年保固,跟新車裡面那顆全新電池附帶8年保固,商品內容又不一樣
作者:
EBVirus (洨洨積極哥)
2024-12-05 06:18:00重點是人家是花了84萬換了顆新的 也不是原廠免費送的阿保險出的也算是車廠有拿到錢啊這電池真的太貴了 保固還只有短短一年 以後誰敢買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