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覺得這種說詞很好笑
根本是在護航違規
先進國家怎麼沒有這種概念
那我就直接來解釋何謂惡意守法:
1.「故意」最低速限並排行駛擋住後方車流
2.看到學長方向燈尻大圈右轉,仗著直行路權「故意」阻擋
3.對向路邊違停,對面抓到稍微逆向超過的時機時,「故意」加速去堵住,害他逆向停著
過不了
4.帝王行人「故意」站在斑馬線上不過,想要挑釁不停讓的車
以下繼續待補充…
對~
我合法,我有權利不讓,有人喜歡這樣子回~
嘿嘿「有權利不讓」說得義正嚴詞
所以交通安全第一的觀念都忘記了
黑羊白羊比較好玩
我不是反對守法,我是反對「故意」
這種故意會讓道路更不安全、更不順暢、增加爭執問題
別人違法我合法,只要我對你就該死
別人合法我也合法…規劃有問題!撞到該國賠!
守法的先進國家沒這說法?講日本好了~
大家都知道他們守規矩的程度
當然路上還是有一些叛逆的暴走三寶,行為很突兀
合法駕駛除了會保持安全距離之外
還有「社交距離」
連會車都要慢慢的「給別人空間」
不像台灣人是我過得去就咻~直接刷過去
日本駕駛看到危險或別人違規都躲遠遠
這才叫安全,
因為有保持距離的安全,所以沒有黑羊白羊守法違法對峙的問題
台灣是合法魔人看到別人違規就硬貼上去
非把車流阻斷不可,反正你違規你100%負責哈哈哈
別人有意見就砲轟「檢討受害者」、你也是違規猴
前面說過
這種故意會讓道路更不安全、更不順暢、造成爭執
這不是在解決交通問題
是製造問題!
對!他合法,真的不能拿他怎樣
但事件被放大,魔人沾沾自喜,覺得教訓違規很爽
我覺得「使用合法」來「製造混亂」的行為
非常危險
交通部應該要研究如何制止這些神經病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