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
2024-12-14 01:14:35這題...尤其是標題...忍不住又浮出來了
大約一兩個月前
我在台中科博館一個無號誌路口前過馬路
聽到這麼一句話:
不用怕!現在大執法、他們一定會停的!
WTF!!博館路跟西屯路都是綠燈
你他媽的就這樣在尖峰時間衝出去!
還帶著小學高年級小孩!!
不說那句:“不用怕....”
其實也就算了
說了更讓人覺得你在濫用權力
=====分隔=====
我確實也覺得他們在濫用他們的權力
特別是看到一堆車急停只因為他們暫停車流
問題來了、他們是惡意嗎!!???
我不覺得
他們只覺得這是現在環境賦予他們的權力
但是他們顯然濫用了他們的權力、造成不必要的風險
用惡意守法...過頭了、真的
他們只是以為生命真的可以守護路權
他們以為的路權
你的標題、太多資訊了
惡意不惡意不是你說的算
作者:
canlest (呆呆)
2024-12-14 02:36:00你的意思是行人要等到完全沒車再過嗎? 不想這麼極端解讀,所以直接推文問你
無號誌路口,行人只要在行穿線準備過馬路,車輛該停讓是基本觀念吧?該譴責的是不停讓的駕駛吧?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24-12-14 05:30:00與其扭扭捏捏不如直接邁出,駕駛反而好判斷該停不停
作者:
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
2024-12-14 06:28:00至少我不會選擇在車流中嘗試硬過、即便我知道那是我的權利,何必為了享受權利、無視左右兩側都不到20公尺的紅綠燈?(話說那個突如其來的斑馬線真的也是莫名奇妙)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2-14 06:41:00以台灣交通的大環境跟駕駛素質來看、要做到標題所謂的惡意手法或是推文講的善意違法真的還太早了、理想很美好但是大多駕駛人還是眼中只有自己
作者: sgxm3 (sgxm3) 2024-12-14 07:10:00
有紅綠燈?那個叫行人闖紅燈,不是什麼合法權益。
作者:
YCL13 (靜默)
2024-12-14 07:18:00無號誌路口有紅綠燈?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作者:
visa829 (Visa)
2024-12-14 07:28:00上面那個闖紅燈真的很逗趣,無號誌要怎麼闖啊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12-14 07:30:00
基本上 不讓行人 路口不減速 就不要害死人 自私國恥被全民公幹都是剛剛好台灣就是自私底層太多 路口如果是他家人過馬路 會不會不減速轉彎?
作者:
li04 (li04)
2024-12-14 07:47:00以你的說法,我開砂石車不用停紅燈了,這叫綠燈車輛濫用權力妨礙紅燈車輛行駛
因為台中沒有號誌有斑馬線完全沒有人會讓你(除了我吧)我推著我孩子要過一樣,機車還一副你想死喔站那麼近從我還在面前飆過有趣的,有一段時間我乾脆手機拿在手上,對著路口拍,神奇的事情發生了,每個人都讓我了,真是太神奇了
所有行人路權的,哪有什麼惡意守法,罰越多罰越重越好,
作者:
druu (聖菜>///<)
2024-12-14 09:00:00所以才說每個人都可以嘴的自己好棒棒理想好棒棒 實際上真的遇到了自己能自制的有多少 還不都是在檢討異己
還什麼行人帝王咧,我整天在台中這個高譚市走縱,有號誌要讓行人80%的人都點頭致謝快步穿過,沒號誌要讓行人一副我有看錯嗎?我不敢過啦的驚恐表情
作者:
soem (æµæ°´)
2024-12-14 09:15:00如果你覺得斑馬線設置有問題,應該向交通局建議改進,怎麼會是利用設施的行人與兒童的錯?開車讓斑馬線的行人不是考照項目之一嗎?
作者:
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
2024-12-14 09:19:00就說我不覺得她有錯、只是我和其他眾多行人當下決策都是等兩側變燈再通行,畢竟~~左邊20秒、右邊30秒步行路程就有真正的紅綠燈、實在沒必要為了那個權利、挑戰車流是否看到自己並會停下來。
你就是聽到她說的那句大執法之後見獵心喜啊 扭曲的是你不是他他正常使用政府設置的
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2024-12-14 09:37:00這樣的守法,沒道德又不安全,但沒辦法拿他怎樣法律規範沒辦法要求大家要有禮貌
作者: slygun (放開那個阿婆) 2024-12-14 10:17:00
是開車人的義務 你那三小觀念
作者:
wildboar (我只是說書的)
2024-12-14 10:20:00我是覺得相互尊重啦。要過馬路也不要一下子就跳出來,也要給駕車的人一個緩衝時間吧?
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2024-12-14 10:21:00義務是守法+安全,玩法+不安全,應該抵制
作者: saru20279 2024-12-14 10:26:00
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行人穿越道本來就有減速慢行的義務,一堆駕駛人開車自己不注意反而怪罪行人
???我覺得大家守法,整天在那邊檢舉雇主不給加班費,薪水低勞基法,也是故意守法沒事搞事,老闆都過不下去了,公司倒了你員工也沒工作啊,不共體時艱?
作者: Freckle319 (Freckle) 2024-12-14 11:15:00
其實你的例子 哪天遇到瘋狗不停也是達爾文下去 風險自負也是沒什麼
作者:
TsBC (小蔡一碟)
2024-12-14 11:18:00法律本來就是用來約束秩序保障人權,但真的玩起法律,會發現存在很多黑暗漏洞,喪失維持善良的本意訂法守法是為了安全、公平、和諧、保障社會權益…找漏洞來玩達爾文?等於回去底層思想
作者: knik119 (海大王) 2024-12-14 11:23:00
用生命捍衛路權是台灣人共識。不爽就檢舉你
作者:
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
2024-12-14 15:05:00顯然沒仔細量過、但是差不多啦、總之就是蠻近的兩側都有正常的號誌,然後敢這樣直接上斑馬線~也是有勇氣,不過你說到要點:以前整條天堂路速度還快不起來、現在只剩一小段天堂路,說飆也是過但車速是有的。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4-12-14 15:24:00我想原po的意思是指稍微等一下左右兩側紅燈以後走過去就更安全啦
作者: liquidgroove 2024-12-14 22:56:00
曾經在巷子內遇到一對母女, 女兒聽到有車就靠邊走然後擠到媽媽, 媽媽很生氣罵女兒為何擠她女兒說後面有車 要靠邊. 結果媽媽把女兒推到路中央然後大聲斥責說搞清楚, 是車子要讓我們然後用非常慢的速度往前走, 檔好檔滿 專門噁心後車
作者: monkey35741 (進來看熱鬧) 2024-12-15 11:13:00
台灣交通環境輪不到行人惡意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