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一套法規同適油和電
那麼用道路使用維護來規範的話 車重當標準就可以不分油或電
但若可以分開的話
以油車當例子 是用排氣量來當標準
這種方法好就好在可以倒逼開發廠商
在造成同樣汙染(廢氣排量)的外部成本下
研發出更快 更大馬力 更大扭力的車
對比電車 可以用電池度數來當標準
這麼一來 就能逼著開發廠商
在造成同樣汙染(未來的廢電池)的外部成本下
研發出更快 更大馬力 更大扭力的車
這樣就不必怕會有對岸的一些車企
狂堆電池在車上 將來造成回收的難度
又能無形鼓勵車企去研發怎麼極致地利用每一度電
※ 引述《sazabik (SAZABI)》之銘言:
: 自從購入電動車後,我的油車就真的幾乎被冰起來了。主要是電動車系統太方便,軟體體驗太人性化,加速太敏捷之外,還有不用浪費寶貴的時間跟金錢在照顧油/油電車每一萬公里或日常的油、水、電。
: 電動車的電池雖然是軟肋,現主時大部分的廠商都保固一定的里程情況下,除了事故或倒霉的事件造成損壞外,我認為擁有電車的風險其實跟油/油電車不相上下,除非真的供著不開。
: 用電動車還未普及前的稅金架構貿然課徵有失公允,但還未普及至一定比例,我也認為站在鼓勵的立場延長課徵是正確的決定。畢竟現在的電動車技術還在成長中,電池技術也還在進化中,不比內燃機技術進步緩慢,電子科技進步越來越快,誰知道到2030真正要開徵時,那時候的電動車架構又讓現主時制訂的稅制又變成相形落伍與不公?
: 在台灣電子行業發達讓這幾年稅徵都超收到令人咋舌的情況下,延長稅徵相當睿智,當你體驗過電動車科技後,就如同行動電話進化一樣,相信方便又螢幕色彩豐富的智慧手機的擁有者,很難再回去拿按鍵單色螢幕的電話一樣,回不去了。
: ※ 引述《AirCondition (MJ<<<冷氣)》之銘言:
: : 如果延長免徵的理由是:
: : 還沒有討論好怎麼收比較好。
: : 那可以告這群政府官員瀆職嗎?
: : 電動車來台灣都超過10年了,
: : 一個不大的問題有需要想十年嗎?
: : 從馬英九政府想到賴政府都還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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