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為了棄養貓、說自已死掉的新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6-08 09:44:58
小弟的工作性質,
正好是必須極大量使用LINE的類型,
而這兩年期間「正好」也因為工作需要(電腦、手機同步)、換手機以及手機故障等問題,
研究過幾次LINE的訊息同步、轉移(備份)和保留上的資訊。
因此,這篇文章雖然說是「說明」了部分疑點,
但我個人認為這反而帶出了更多奇怪的問題點。
以下的文章部分,我只針對有疑義的地方進行討論。
※ 引述《LiwaH (緹小妞)》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抒發] 為了棄養貓、說自已死掉的新祕!!
: 時間: Wed Jun 8 03:28:30 2016
:
:
: 剛剛在晃fb的時候看到了一篇文章(文章蠻長的)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81293375433145&id=10000657498915
: 4
:
: 以下為律師fb原文:
: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780800632149086?pnref=story
:
: 沒想到昨天最轟動的新秘詐死棄貓事件,沒想到我昨天寫的文章輾轉被共同的朋友看到,
: 在朋友的居中介紹下,我和那位新秘許小姐通了數次電話,我問了很多問題,我也親自用
: line實驗,我解開大部分疑問,也留下幾個我無法解答的疑問
:  
: ===========
:  
: 疑問:新秘許小姐和中途姐姐的寄貓日期原訂為何?
:  
: 許小姐是5/30把貓拜託中途姐姐寄住的,這是許小姐第二次把這隻貓寄住在她家,上次是
: 因為許小姐要出國,這次是因為許小姐要上台北的醫院檢查,原本是約定6/2星期四至6/3
: 星期五左右去把貓帶回來,但她上台北後有點事而遲誤,所以沒趕在星期五去拿貓,而星
: 期六日又忙著新秘的工作,所以她本來打算星期一或二再和中途姐姐聯絡,但星期日就在
: 網路上看到罵她的文章了,她遲了2天仍是違約,所以很明顯是許小姐的錯,她也願意認
: 錯。
:  
5/30委託住到6/2~6/3將貓帶回,
先不說她在不在意貓,就「做人的基本道理而言」,
在她發現她「在台北有點事而遲誤時」,
是不是就該連絡中途說她會晚幾天去接貓?
這是基本的禮貌與做人道理吧?
就算再忙,開個LINE和中途通知一聲也不花幾分鐘的時間,
有需要從星期五拖到星期一或星期二再和中途聯絡?
就這個心態,中途就已經100%有理由不再信任這位許小姐了。
這怎麼都說不通。
: 疑問:6/4星期六~6/5星期日中途姐姐多次用line 及fb聯絡許小姐,為何許小姐都沒回
: 應?
:  
: 中途姐姐沒有她的手機號碼,她們主要是用line聯絡,但中途姐姐也有她的fb,而許小姐
: 習慣把line的提示聲音關無聲,因為這樣比較能專心做新秘的化妝工作,所以任何人用li
: ne打電話或傳訊息時,除非她剛好正在滑手機,否則她絕對不會「聽」到,她只會在數分
: 鐘~數十分鐘~數小時後才會「看」到留言或未接來電。因為某人把line的訊息刪掉,所
: 以許小姐從未看到中途姐姐在line留下的訊息及未接來電。但某人並未刪掉fb的訊息,而
: 許小姐曾經在fb訊息看到中途姐姐的未接來電,但因為6/4星期六~6/5星期日許小姐在忙
: 新秘的事,加上那兩天和男朋友大吵,所以她沒立刻回電給中途姐姐,這很明顯是許小姐
: 的錯,她也願意認錯。
她和她男友大吵是她們兩人的事,和她有沒有義務和中途聯絡沒關係。
這也不能說明什麼,且FB既然是她主要的經營平台,
都在FB上看到了中途的來電訊息了,
先不說是不是真的關心,出於做人的基本道理,
自己都遲誤去接貓了,這時候用FB花幾分鐘回個中途訊息,難道很困難?
這不是她應盡的責任嗎?
: 疑問:某人為何能盜用新秘許小姐的line?為何沒盜用她的fb?
:  
: 某人知道她的line的帳號密碼,但剛好不知她fb的密碼,所以許小姐只有line被盜用及刪
: 除對話,而fb沒被盜用也沒被盜刪,所以許小姐只看到fb的未接來電
這很奇怪,後面會討論。
 
: 疑問:某人如何盜刪盜用新秘許小姐的line卻未被發現?
:  
: 因為不能2隻手機同時登入,所以唯一的方法是用電腦版的line登入,但登入後照理說許
: 小姐會收到登入的通知,但她說她沒收到,這部分我後面再討論。若有人盜用帳號後能否
: 看到她們之前的對話呢?我用我的電腦登入line後的確可以看到以前手機的全部訊息,所
: 以某人盜用後的確可以得知她們談過寄貓的事。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可以從電腦版刪除手機
: 的line訊息嗎?原本我以為不可以,因為電腦版的訊息按滑鼠右鍵根本沒有刪除的選項(
: 反而手機可以刪除部分訊息),我一度以為她騙我,但她又說警察說可以,所以我又實驗
: 了一下,我發現只要再往上移到訊息列表時,就可以把和中途姐姐的全部對話刪除(所以
: 不能只刪一句或幾句,只能全刪),也因此她的手機完全看不到6/5星期日以前的歷史訊
: 息,因為全被某人刪除了
電腦版上的確有「自聊天列表中刪除」的功能,
但若有同時使用過電腦版和手機同步的貓友,
應該會發現,有時那種亂加你好友然後傳給你廣告訊息的LINE訊息,
你若先用LINE電腦版「自聊天列表中刪除」的功能刪掉,
手機上有時根本就還讀得到那個廣告訊息,
這不知道是不是LINE同步上的問題,
至少我收到這類亂入訊息時(畢竟我不會去刪客人的對話記錄),
我經常都得刪兩次才刪得掉(電腦上一次,手機上一次)。
 
: 疑問:新秘許小姐在網路po文自清的時間是6/6星期一的凌晨00:24,文中說她已經去報
: 警了,但事後貼出來的報案三聯單的時間為何是6/6星期一的凌晨2:46?
:  
: 因為她原本去壽天派出所報案,還記得其中一名警察姓袁,但警察要她去戶籍地的派出所
: 提告,所以沒正式完成告訴程序,然後她就po文章,然後才去三民第一分局報案
所以一開始po文時其實根本沒報案完成嗎?
那我就不懂為什麼文章要那樣寫了。
  
: 寫到這裡應該已經能解答絕大多數疑問了,至於有無何人於何時何地盜用她的line?這個
: 問題未來將交由電信警察及檢察官處理,我們當然猜不到答案,但有下列幾點疑問可以交
: 由鄉民們自行判斷,一個對許小姐不利,一個極可能證明許小姐不可能用這種方法棄養:
:  
: (一)如前所述,若某人用電腦版的line登入,照理說許小姐會收到登入的通知,她為何
: 沒收到?若有收到,為何完全不緊張也沒報警而坐視某人登入她的line?這是對許小姐絕
: 對不利的證據
 
: (二)新秘許小姐只有一個fb,它既是私人的,她的親友全在那個帳號內,也是她工作用
: 的,她新秘的作品及照片全在那個帳號,所以那個帳號是公開的,任何不認識的人都看的
: 到,新秘是她唯一的工作收入來源,而那個fb帳號也是她最重要的廣告工具,所以她必須
: 公開使用那個fb帳號,而中途姐姐也知道她有這個fb帳號(所以才會也用fb電話找她),
: 若許小姐只是用line詐死,絕對會輕易被中途姐姐發現她仍好好活在fb中,事實證明,才
: 短短二天,中途姐姐就從她的fb公開的照片發現她仍活著了,試問:「你(妳)會對同時
: 有你(妳)的fb及line的朋友只用line詐死嗎?」,我相信這世界上絕對不會有這麼笨的
: 人,至於是否有某個只知她line密碼但不知她fb密碼的人故意刪line害她,那就有可能做
: 到了,這個是對許小姐絕對有利的證據
 
其實關於這一點,疑點還是很多,
一個費盡心機盜了許小姐LINE的人,
也知道新秘是許小姐最重要的工作,
若這位文章撰寫人有爬過getmarry版的文章,
就會知道許小姐有時也會選擇透過LINE和客人聯絡: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60042326.A.1B6.html
(詳見推文中S大的留言)。
他卻不是從對許小姐傷害最深的新秘工作下手,
(例如刪掉全部對話紀錄、惡意違約、口出惡言等,我相信大家都懂的),
反而是挑了寄養貓這件事?
二來,若許小姐真的如她所說的那般愛貓,
那麼中途也很有可能相信許小姐的為人(畢竟許小姐不是和中途第一次往來),
而盜帳人的「詐死」一說,就很可能就對許小姐無法造成任何傷害,
反過來說,也正因為許小姐有使用FB公開粉絲頁經營的習慣,
盜帳號的人應該也知道這件事,
若只是在LINE上和中途詐死,
中途只要透過FB就可以立馬向許小姐確認消息的真假,
盜帳號的人難道沒有想過這個「詐死」的戲碼極容易被戳破嗎?
一個處心積慮「要毀了」許小姐的盜帳號的「某人」,
真的會選擇這麼不容易成功又可能造不成什麼傷害的方式下手?
 
: 最後,您若想問我結論到底誰對誰錯,坦白說,我不確定,但如同我上一篇文章所寫的,
: 這一系列文章真的是可以用來培養鄉民思維的好教材,因為重點並非誰對誰錯,而是思考
: 流程及習慣,在還沒聽到另一方說法前,在還沒看到聽到足夠事證前,千萬別輕易下定論
: ,如同您還沒看到我這篇文章前,您一定都深信新秘許小姐絕對是詐死,但看到這篇文章
: 的事證後,您就會發現還有些疑問還沒找到答案,而且很可能永遠找不到答案,但至少我
: 們越來越是能中立冷靜思考的鄉民了
我倒不認為貓板上的貓友一開始就深信許小姐真的詐死了,
而是後來許小姐出來解釋的兩篇文章,實在疑點太多了,
才讓貓友們無法不懷疑許小姐的說法。
 
: ps1:所以很多人都會痛恨律師,因為律師都在幫壞人,順便咀咒生孩了沒屁眼(我把不
: 到妹一定也是被咀咒,難怪每個中途都不願把小貓給我養),這篇文章也是個好教材,我
: 幫了一個原本大家都100%確定她是壞人的人,但看完我的論述後,大家才發現只有50%
: 的可能是壞人,也有50%的可能是好人,而且是被害人,在我這個黑心律師不收半毛錢出
: 面幫她前,她的人生已經在昨天毀了,她再也接不到新秘的case了,她的朋友全部和她絕
: 交了,連最愛她的2隻貓也見不到了,只因為從未審理就判決確定的網路公審
:  
: ps2:果然團結力量大,同時有幾位鄉民私訊我,經他們實驗證明,如果電腦版在第一次
: 登入後有勾選「自動登入」,那之後的登入手機不會再收到提醒,所以的確有可能做到[
: 某人用電腦登入時,許小姐手機卻從未收到通知]
這個ps2是整篇文章最奇怪的地方。
我個人為了帳號安全一直都沒用過自動登入的功能,
所以退一萬步說,即便自動登入真的不會送出通知,
電腦版在第一次登入時「絕對不是自動登入的狀態」,
即便這個盜帳的人在第一次登入時就勾選了下次開機自動登入,
在「第一次」登入許小姐的LINE帳號時,許小姐也一定會收到通知,
要到第二次「開機」時,盜帳的人才能自動登入許小姐的LINE帳號。
許小姐在自己未登入,卻有收到LINE的登入訊息時(盜帳人第一次登入時),
難道不覺得奇怪嗎?
這裡有個推論比較有可能,
就是許小姐曾經在盜帳人的電腦中登入了自己的LINE帳號,
且在某一次(可能交往中時?)時勾選了自動登入,
導致盜帳人往後可以完全自動登入直接看得到許小姐的所有LINE訊息,
但若是這樣,許小姐應該會時常發現自己沒讀過的LINE訊息出現了「已讀」的字樣,
或是經常性地漏訊息(例如被盜帳人如同這篇文章中途的推論,刪掉了聊天列表),
若是這樣,許小姐從來不覺得奇怪嗎?
不論是不是自動登入,也不論許小姐是不是有使用LINE作為新秘工作的媒介平台,
在許小姐會使用LINE做私人通訊用途的情況下,
這怎麼都說不太通。
作者: itsukiokada (p.p~Enchanted)   2016-06-08 10:00:00
盜帳號有很多疑點 但是動機才是最大疑點阿!試問到底盜帳號騙中途人死了 要棄貓 目的是???
作者: a152508 (a十五二十五零八)   2016-06-08 10:04:00
而且她有小孩/老公/男友/前男友?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6-08 10:08:00
所以說盜帳號的倒底是誰呢 也有其他人被騷擾 可以請對方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6-08 10:08:00
推認真回這種爛劇本
作者: lkosow (K.s)   2016-06-08 10:10:00
爛劇本無誤~ 貓瘋有最新狀態了
作者: qazxswptt (...)   2016-06-08 10:13:00
整串看下來覺得當事人很拐彎沫角 自找麻煩又引人氣憤..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6-08 10:32:00
那個律師也太好騙了吧
作者: AAAdolph (郎斜)   2016-06-08 10:40:00
當事者若被盜帳號,應該報警,抓出盜帳號的人是最快方法
作者: wolfplay (沃夫玩)   2016-06-08 10:42:00
那個律師已經站選邊站了阿 即使他說沒收錢之人正真好
作者: AAAdolph (郎斜)   2016-06-08 10:48:00
爬文一看下,原來已經報警了....
作者: yuan0723 (PTT八卦嬸)   2016-06-08 10:52:00
盜帳號的不是為了騙錢,而是為了棄養貓咪?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8 10:57:00
其實我一直想說,再查下去,可能搞出案外案,不過那個就不關貓的事了,科科
作者: Hatemilktea (Mickey)   2016-06-08 11:04:00
我一直以為你是小妹……QQ
作者: tobe2015 (愛波)   2016-06-08 11:04:00
有人起底她嗎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6-08 11:07:00
電腦版要登入需要手機上顯示的code啊, 只有帳號密碼沒有用
作者: naini (斷翼天使)   2016-06-08 11:12:00
真的比扯鈴還扯....漏洞百出的謊言= =#
作者: zlxmas ( (・(エ)・)ノ)   2016-06-08 11:13:00
以為是小妹+1 >.0 不過就...就之前看推文的感想XD
作者: chichi0323 (阿菲~)   2016-06-08 11:14:00
我以為是女孩兒.........(逃)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6-06-08 11:17:00
恩...就是先說了謊 現在很難圓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6-08 11:25:00
而且許小姐原始文章直指是前男友所為,但她在婚姻版的
作者: honeysugar (魚在水裡)   2016-06-08 11:25:00
以為是小妹無誤XD 收了兩個pad帳號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8 11:28:00
原始文章有人有備份嗎?
作者: amelialing (僕が僕のすべて)   2016-06-08 11:29:00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6-08 11:31:00
原始 https://goo.gl/xMXcz7她在貓版一開始貼的也是這個版本,後來才修改的她在婚姻版的文章是2013年說自己結婚3年,那時候的老公
作者: ss1229ss1229 (應該七或八)   2016-06-08 11:35:00
許小姐說話的邏輯好奇怪喔 盜用她帳號的某人邏輯也蠻怪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6-08 11:35:00
應該是老公(?),所以若真有這個已變某人的前男友,那表示他們2011年以後還有連絡??而且是親密到可以有帳密不管怎樣,line是2011才出的,如果她在2010就結婚之後到現在都是同一個老公,那這件事變成要嘛是棄貓要嘛是老公綠綠的,我個人認為前者機率高。我也是因為她那原始文章的第4點,才打從一開始就不信
作者: ligth (.)   2016-06-08 12:00:00
我覺得如果貓瘋作者自己刪文,請不要把再PO出。尊重作者本身,謝謝。
作者: wolfplay (沃夫玩)   2016-06-08 12:12:00
貓瘋中途又po一次了 只是沒line對話
作者: ligth (.)   2016-06-08 12:21:00
那是否也需把line對話在ptt這邊移除
作者: shusei (小隱掃地僧)   2016-06-08 12:21:00
很簡單把盜帳號的犯人公開而且前後證詞反反覆覆
作者: benage (阿邊)   2016-06-08 12:49:00
她要解釋就解釋啊,為何還一直推拖?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6-06-08 13:01:00
竟然是小弟?!!!! 我一直以為是女生......
作者: akstyle (下地獄只是個回家的概念)   2016-06-08 14:11:00
你有必要這專業嗎?
作者: yhes921118 (哈士奇抱抱)   2016-06-08 14:17:00
他既然都說之前盜用過了 那為什麼不換密碼?
作者: mayhuangno (轉彎打方向燈很難嗎)   2016-06-08 14:43:00
會不會前男友其實是前夫,而她現任老公並不知道她是再婚??
作者: WI82 (peace)   2016-06-08 14:51:00
1專業推啊!我覺得樓上說的有可能X但她有小孩不是?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8 15:00:00
婚姻版好像有人說過這點了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6-06-08 15:02:00
GETMARRY出現新的護航文,有網友說語氣用字很像前男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6-08 18:53:00
覺得是母的+1
作者: mizuwo (想不到)   2016-06-08 19:17:00
對於做人的道理這部分說,有很多人,其實是不會做到告知取消,遲到,無法到的。 服務業的個人感受我的意思是有部分人就是會做不到告知取消遲到的,跟新秘是不是服務業沒有關係喔。應該,做人的道理,常理來說這些不都是我們設想別人應該也要這麼想的話嗎?可是一種米養百種人啊。連line的狀況都沒有一樣了,為何要認為別人想法就應該要跟我一樣並且藉此來評斷他人? 這在我看來也很不合理喔
作者: speedythief (speedyy~~~~~~y)   2016-06-08 20:37:00
客戶已經好幾次要求退款卻好幾次都沒退也沒理由這真的好不合理喔,試圖認為自己很中立很多方思考很一種米養百樣人的,我覺得提出許小姊爭議處的中文表達能力還蠻能讓大眾接受的,應該有普通中文能力就可以讀懂了可不可以針對提出的爭議處來討論而不是只會一種米養百樣人或多方思考呢?這樣對許小姐我想幫助並不大吧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6-06-08 23:52:00
專業推,那位律師真的是呵呵
作者: chiachia520 (胖熊)   2016-06-09 00:34:00
專業推一個
作者: TALENTBER (我不能說)   2016-06-09 01:41:00
新秘自婊啊
作者: mizuwo (想不到)   2016-06-09 09:05:00
因為我沒有再幫她阿,我只是覺得沒有人可以再不了解所有情況之下就任意評斷他人,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者卻可以說得好像自己就是被他欺騙的人一樣。你可以選擇不要相信他,不作他生意,但是批評是沒有意義的你拿作人的誠信去評斷一個你根本不熟的陌生人?萬一,真的到了最後的萬一,他說的話都是真的呢?沒有人會在真相大白後站出來跟他道歉吧
作者: speedythief (speedyy~~~~~~y)   2016-06-09 10:18:00
做人的誠信?就我所知多利是有在ptt上面PO文的去比對過他修改前後文章內的矛盾,我們真應該說她很棒這樣我們做人才有誠信喔,她可能的確有她的隱憂但當她選擇用這樣的方式解釋和面對時,卻來怪大家懷疑她為何如此處理?好吧,我們真是有夠不會做人的啦
作者: Fallen27 (Re*)   2016-06-09 10:44:00
不用基本準則評論要用什麼?通篇矛盾的言論用正常眼光去看不行,要先幫她設想解套的100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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