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動物誌有甚麼資格代替斑斑決定和解呢
和解在法律上代表的意義是甚麼?
動物誌有想過嗎
讓虐貓殺貓的人受到應有的處罰不是應該的嗎
今天如果是動物誌自己的家人被殺害
他們也一樣會說和解,要大家放下多體諒嗎
難道沒有想過對這樣的人放下多體諒
就是讓其他的貓咪繼續受傷?
更何況...動物誌就說他是流浪貓了
那憑甚麼一開始的時候要跟嫌犯見面還答應和解
如果沒上新聞的話,是不是陳浩揚接下來就平平安安回澳門繼續殺澳門的貓了?
如果陳浩揚是因為自己內心無法控制而犯罪
那動物誌的這種偽善其實沒有比陳好到哪裡
像這種鄉愿包庇嫌犯的偽善,就不會害到其他的浪貓嗎?
※ 引述《ew9801 (貓男)》之銘言:
: ※ 引述《deoxyribonuc (DNA)》之銘言:
: : 根據這兩篇可以確認,店家一開始就定位班班是浪貓,不是店貓
: : 但是
: : 還是一直一直拿班班做宣傳…
: : 營造出要找班班來本店就對了
: 不需要用太高的標準去看待每個人與貓的互動
: 反之 每隻貓與人的互動方式 都有他不同而微妙之處
: 世界很大 人口與貓口數多得如天上繁星
: 沒有甚麼是最正確的標準
: 也沒有人有能力可以兼善天下所有云云貓生
: 因此 善的部分 對貓對人或有助益的部分 我們推崇並鼓勵
: 惡的部分 則盡力避免之
: 無端虐貓殺貓 才是這事件的重點
作者:
dotaM (兜塔M)
2016-08-12 12:11:00就是推卸責任啊,噁心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2:38:00現在還有人在護航店家就覺得更噁心
我沒有大愛 我只看到一條條無辜的性命斷送在兇嫌手上
作者:
coffeein (coffeein)
2016-08-12 13:10:00推卸責任+1
本來就是 既然是浪貓 店家就不應該再發任何文代替貓原諒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6-08-12 13:31:00如果說是店貓 陳就能受到更嚴厲制裁 為啥他們就是不肯?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6-08-12 13:33:00店家須連帶承擔未盡飼養責任
作者:
likastar (Quand je pense àtoi)
2016-08-12 13:56:00店家推卸責任很噁心 護航的也一樣噁心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06:00
店家放養故有爭議 但發生事情才在馬後炮的也很噁把動物誌鬥垮流浪動物問題還是在啊難不成要把貓島 猴桐的貓通通關起來嗎?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09:00流浪動物的問題不是動物誌一家店的問題,他們只要為斑斑負責就好了。靠斑斑吸人氣,等貓死了就撇清關係,如果真的認為餵養浪貓有福報,那相對的惡果一定很快會來到的!
作者:
dotaM (兜塔M)
2016-08-12 14:10:00斑斑可以在外面生活,但是親人的浪貓本來就不應該再暴露他的行蹤,大橘子也是親人,結果呢?
如果不想對貓負責,就不要讓貓變得親人還利用他上網打廣告!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18:00
很有趣耶 貓奴都希望全天下的貓都親人 結果一發生事情說法又不同了 要不要禁止跟貓咪拍照 和禁止餵貓咪啊 人類做的事情都是在讓動物親人啊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23:00長期關注貓咪的人都知道,餵養流浪貓1要維持環境清潔,2要盡量TNR以免源源不絕,3除非要收養或送養,否則不讓浪貓變得親人,4除非當地有危險,否則不讓貓咪離開原生地。這已經宣導很多年了好嗎?
最好是「貓奴都希望全天下的貓都親人」XDD 越護越離譜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34:00
我今天才看到北投公園貓咪被固定人士餵食的文章被轉載呢 是不是這種行為也要阻止呢 因為怕有心人鎖定嘛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4:36:00事情沒發生的話也無法炮啊...而且店家早被志工警告過了好嗎?還有~固定餵食文章 不等於 一直狂秀照片告訴大家這裡有貓快來玩喔~想護航也先搞清楚被罵得點好嗎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44:00
還不是地點貓咪照片都秀了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48:00你說貓爺爺的那則吧,你知道北投有多少公園嗎?Google能找到貓嗎?另外,為了避開人群,貓爺爺會做到1乾淨餵食,2換位子避免危險,有哪裡和動物誌相同?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57:00
不是都從小事情演化而來嗎 被餵養過後貓咪本來就會越來越親人 動物誌也不是一開始就有這麼多流浪貓啊 又兩套標準?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5:00:00不親人的貓不是餵養後就會親人。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02:00被餵養的貓會越來越親人是哪來的都市傳說.....親人貓怕被人知道地點、個性、行為模式,動物誌這樣利用曝光斑斑,用他打廣告賺人氣,卻不願給牠適當的保護...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8-12 15:07:00用矯情的文字包裝他們處置不當使用的事實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18:00
那如果拿食物毒貓咪呢? 要加害貓咪的方式太多太多了很輕易就能想像 不是每個人都那麼笨戴手套去抓 重點真的不是餵養方式和名氣...真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0:00問題就是斑斑的遇害迪地確確是因為牠有名親人且作息曝光
對方怎麼害貓是一回事,自己怎麼把貓推上火線是另一回事,況且都已經有人警告了,不保護好還有理由辯解?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5:40:00名氣哪裡不是重點,打著店貓宣傳營利不是嗎?護航護成這樣也是很好笑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50:00
好棒棒 無法講理就換人稱號我有看過那篇 台灣人很愛說"早就警告過你了吧"這種話所以每被警告就要把貓咪關進去? 怎麼又知道斑斑想被關? 要關多少隻浪浪多久才夠? 不要變成只是誰比較愛貓 怎樣對貓咪最好這種爭論好嗎 沒完沒了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00:00加害浪貓的確有很多方式但是我今天絕對不能苟同店家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如果是浪貓他們何來原諒?如果是店貓怎麼沒有善盡保護的責任?但是店家總歸是店家,斑斑這樣被大肆宣傳,難道是斑斑得到好處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6:02:00斑斑是店貓,店家就有保護的責任,斑斑是浪貓,店家卻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03:00
所以最後又是"店家這樣做不合我意"的結尾 好吧 談下去沒意義 就此打住吧 至少我們還有共識16號要讓那人渣受最嚴厲的制裁的目標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03:00我同意您說每隻貓的個性都不一樣,如果要爭論如何對貓咪好,的確爭論不完。但今天大家針對的是店家的態度,不是對貓咪飼養的方式。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6:04:00費他曝光他,甚至因此招來禍害,最後倒楣的,終究是貓。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06:00店家如果態度前後一致,我想大家不會無聊到去找店家麻煩但今天他們這樣虛偽的文章跟看似大愛的原諒,令人無法接受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11:00
所以概念就是 我買了一隻金錶拍照 但不能放在庭院 也不能戴出門 不然太高調有可能會被搶 因為到時我也有很大的責任 被搶就是我態度有問題 是這樣吧?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6:12:00完全不對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6:13:00太高調被搶本來就有問題,財不露白沒聽過嗎....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13:00如果您要這樣理解我想您也似乎沒有您想像中的這麼講理~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8-12 16:14:00所以你買的金錶是浪錶囉 (噗 自己打出來都覺得好笑)
把斑斑看成店貓,那店家選擇原諒是他們的自由把斑斑看成浪貓,那你說店家怎麼可以原諒他
E 大主要要表達什麼呢 16就算很多人去又能怎樣 重點是司法要能制裁他 而這就取決於動物誌的態度 所以
作者:
amoxxx (amoxxx)
2016-08-12 16:18:00你的金錶放庭院會自己跑出去嗎…
店家為什麼可以代替斑斑原諒殺貓僑生問題如果店家不代表斑斑,好像也沒其他人可以代表
為什麼都要說大家在遷怒店家呢 店家的確有錯 而且也一再避重就輕 我自己餵的貓 就算他們已經認得我 但我除了餵食 根本不會跟他們有過多的互動 也不希望他們親人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22:00
為甚麼我會用物品比喻 你知道不管浪浪或店貓 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什麼嗎? 所以用錶形容很貼切
大家想要店家以斑斑主人的身份提告毀損問題是店家真的有主人的身份嗎之前的王老師也想以主人的身份提告毀損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6:26:00哪裡貼切?錶你買的就是屬於你的財產了~斑斑好像不是耶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28:00
錯誤本來就是在犯罪者 其他請問你們要干涉什麼? 我開跑車錢財露白你管我? 不就又是"店家這樣做不合我意"
h大 大家罵的好像一直都是店家的態度吧 如果真的是浪貓就沒辦法 但店家事後撇清讓人很難過
打廣告時 肥肚斑斑上早班 在動物誌期待大家光臨這時候就是上早班 出事情的時候就是流浪貓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46:00
糾結浪浪或店貓跟犯罪沒關係吧 而且為什麼浪浪不能當店貓? 店貓也不能是浪浪?店家本來大半就是戶外開放空間 如果以格局來看 斑班其實就是在店內 室內沒空調悶在裡頭也是虐待動物 嫌犯翻牆 法理上也有罪才對至少也有擅闖民宅 斑斑都尚未找到大家先不要妄加定論吧
作者: dog118113 (鄭狗兒) 2016-08-12 16:46:00
我評論店家的作法就是噁心,你干涉什麼?你管我?頗呵
如果是店貓 你利用他打廣告 就應該好好保護他的安危而不是讓他對人失去戒心 又一邊廣告沒戒心的貓在這
然後又讓他在外面生活一下說店家自認浪貓 民眾認為店貓一下又說是浪貓跟店貓沒關係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50:00
M大 我要表達的是沒人有資格干涉人家的選擇 有問題的是犯罪者 而不是一直檢討人家太高調 何況就住師大附近也沒聽過這裡 到底哪裡高調...我還以為是雜誌...
這虐貓人是渣大家都知道 但不是護航店家的理由甚麼叫干涉人家的決定 我家附近放養的貓被車撞到還找車主賠償 我怎麼看都是那主人的問題
這店家真的是蠻傻的 雖然沒正式養牠 也是靠牠賺了一些是不用像主人般的討索 但表示一下哀痛譴責的都好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53:00
又陷入羅生門 反正親人流浪貓咪一定要關起來 這也是種觀念逼迫不是? 就是"我覺得這樣對貓好"的無限迴旋
就算是裝的也無所謂 選擇立刻撇清引怒上身 真不知是是春虫虫 還是嫌事情太少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55:00
然後一出事就能馬後炮"我早就警告過你了"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6:57:00志工說的是晚上讓斑斑進室內,連這的做不到,不能保護斑斑,那就不要把斑斑的行蹤曝光。
我說 我怎麼看都是飼主的問題唉 浪貓會親人 大多都是餵養的人訓練的一下無限輪迴 一下羅生門 明明就都很清楚麻煩您仔細看看第一篇原po的每一張圖 跟每一個推文吧
說動物誌跟陳生談和解的根據在哪?要不要先說清楚啊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是非告訴乃論,是哪裡可以和解?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7:20:00
看過了 跟你們一樣滿滿 "我這樣是為貓好" 的自我想法,如果有問題就讓通報相關單位去他們動物誌把那些浪浪都抓走不就得了,翻好久fb裡面的貓咪店家都是稱浪浪 也有舉辦送養 通緝海報上的店貓字樣是阿瑪主動做的 店家也沒po過 他們態度很明確就是放養流浪貓有變過嗎?
那就更證明了這家極度偽善噁心的店家是在消費流浪貓原來的店名不足以代表,應該改名為「利用動物誌」
都打上 肥肚斑斑上早班 在動物誌期待大家光臨上早班的流浪貓咩偏激到要通報單位把流浪貓通通抓走...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7:35:00
動物誌不是寵物餐廳 他提供的就是流浪動物庭院棲息對吧? 你要用仇恨看店家po文 就會變的商業醜陋 但剛稍微逛一下 店家不過就是分享生活 看起來也沒花廣告在粉絲團 主要是給熟客看的 這樣就要被灌上"消費動物"之名? 因為po斑斑照片晚上就要把他關起來何嘗不是"我覺得這樣對貓最好"的延伸呢 你怎麼知道斑斑想被關?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7:41:00蝦?越來越難看耶~還你怎麼斑斑想被關勒希望把斑斑放在店裡是為了保護他~保護他你能懂嗎?你怎麼"知道" 抱歉漏字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7:44:00我不知道斑斑愛不愛自由,但是我知道斑斑不想死。如果不是因為信任這店家,怎麼會失去戒心?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7:54:00看了上面一堆人推文,忽然覺得我好像不該餵浪貓我應該讓浪貓繼續吃垃圾桶的食物搞壞腎臟搞壞身體才是浪貓原本看到人都會躲起來,被我餵久了看到會黏過來原來我給貓吃貓食不讓牠吃噴是在害她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7:56:00如果你把浪貓當成廣告工具,隨意PO出親人浪貓所在跟作息那勸你停止。 今天問題是店家過度曝光斑斑,就說親人浪要盡量低調,因為有人渣,為了貓咪安全,一定程度的保護(包括不公開地點、不讓人摸清作息時間)都是必要的。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7:58:00沒人說你餵貓吃貓食是害他~除非你覺得你跟店家是一樣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7:59:00喔對了,粉絲團有沒有花廣告,外人是看不出來的。何況那也只是一開始或許有這需要,穩定後本來就不一定會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7:59:00我想我不會拿浪貓打廣告吧,純粹是反對「不能收養的浪貓就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0:00買,何況他們有活廣告呢,幹嘛買FB廣告。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0:00不要讓她親人」這點。把浪貓兩字換成流浪兒童就知道荒謬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8:00:00無限上綱沒有必要。今天是因為店家拿斑斑當宣傳,卻在事後不願意為他爭取權益,才會招來批評!再次強調,斑斑會成為目標,是因為店家的FB,而不是餵養浪貓。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1:00誰說餵養浪貓就會親人的啦 真好笑耶 說這話的人真的有在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1:00不用家流浪,你會讓妳的小孩對所有人都沒有戒心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2:00連人類小孩、在家裡養的,都會教他對陌生人要有戒心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2:00餵養人 會認 會討吃會撒嬌的喵喵叫 但看到陌生人就會拔腿跑 這才是正常的好嗎? 沒辦法收編不要讓浪貓親人 很難懂?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4:00少在那邊用自以為是的愛心迫害浪貓啦 讓浪貓親人又放養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4:00
餵養流浪貓他們本來就會相信人類的食物 如果在食物下毒呢???以為犯罪方式只有一種才好笑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5:00不好意思,我就是不斷固定餵食同一隻浪貓。沒有刻意怎樣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5:00用犯罪方式不只一種護航比較好笑。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6:00大家當然都希望全台灣的人愛動物 野生動物或是流浪動物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6:00但現在她看到我會黏過來直接蹭我。一開始我在但其他住戶在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6:00我餵的浪貓,一隻自始自終就不親人,後來TNR,我也希望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6:00
小孩在公共場合都會被抱走了 何況是貓? 純粹的惡意是無法防範的知道嗎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7:00不要放養 不要放養 不要放養 不要放養 不要放養 很難嗎?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8:07:00你沒刻意就好啦~我們在罵的是在罵店家事後的態度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7:00也看到她跟其他住戶(疑似非固定餵食者)喵喵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7:00他就是繼續這樣不親人,親人的貓太危險。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8:00
抹黑派的現在除了扣人護航是沒臺詞嗎
『周末十一點開門-不早點來,好位子就被斑斑搶走了阿』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8:00所以貓咪認識你們,願意示好,但他遇到陌生人就要先跑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8:00當然我對店家的態度也不贊成。個人認為要主打貓咪也可以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8:00店家後來的態度也是傾向檢討這塊 倒是護航的人還在吵。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9:00但又完全不替她安全著想,更不能貓被殺不替她討公道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9:00
這樣就算廣告喔...行銷真好做耶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9:00所以沒成功,這就顯示出浪貓不親陌生人有多重要
垃圾店家管著賺錢就好了啊 把貓養的親人然後增加被有心人虐殺的機率 出事了以後道貌岸然的說大家要放下放你媽啦 噁心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0:00當然算廣告阿 透過oo讓別人分享、傳出、知道 這不叫廣告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0:00陌生浪貓不親人有好處這我不反對。我反對把善心餵養當害貓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1:00YU大說的沒錯,我也是這樣的模式餵養浪貓,壞人太多唉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11:00
要偏激可以啊 怎麼這麼正義沒去把店家的流浪貓領養走在這馬後炮啊? 不覺得你們假正義也挺噁的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2:00另一隻被我餵養之後變親人的就收編了,那是我搞得所以我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2:00讓貓親人要附上責任,好沉重的負擔。看來我該讓浪貓吃噴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2:00我記得店家自己也說 斑斑原本並不親人 所以 店家本來就有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3:00不好意思,我對浪貓沒有承諾,給食物她愛來就來。我不認為她因為吃了我的食物變親人我就該負責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3:00點責任 只是讓更多人不爽的應該是事後處理的態度吧....
作者:
c93cj3 ( )
2016-08-12 18:13:00為什麼不領養走?因為店家說就算收養他不代表不會再有下一一隻流浪動物遭遇這樣的事件 就算全台灣街上的流浪動物都被收養了,這也不代表他們都過著好日子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8:14:00店家那段話我覺得超扯...超級詭辯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4:00請問我如果拿食物給乞丐,讓乞丐對壞人失去戒心或無法獨立謀生,我也該對乞丐的人生負責嗎?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5:00C93大是在說店家聲明那段嗎?我也是有看沒有懂....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5:00少拿人來比。 人有社會福利可以求助,貓沒有。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15:00
每個人都有善待動物的方式 你們餵浪貓也是 動物誌也是 檢討爭議點是好事 但不是那種把利用動物這種難聽標籤貼在人家身上
作者:
c93cj3 ( )
2016-08-12 18:15:00不要再拿人跟動物類比了 看到就倒彈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6:00老實說 貓狗本來就是馴化種 不適合流浪 只是太多人類棄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6:00動物誌就是利用斑斑後撇清關係。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7:00造成的這樣悲劇....如果浪浪都能被收養 那當然是最好的QQ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17:00
一堆沒求證的訊息也在傳 上面有人問和解的傳聞哪來的有人回嗎?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8:00我沒看到和解的耶 只看到新聞說 陳姓僑生2號還3號想和解但還蠻奇怪的這個 也無人可證實 不知新聞哪來的消息來源?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8:19:00C93那段就是:就算我收養斑斑~其他浪浪也可能會出事啊
那段話就是在為店家自己放養斑斑卻讓牠遇害被殺做辯解意思是說就算收養了/養在室內也會有其他讓貓死掉的原因所以收不收養不重要,反正不論養在室內還是室外貓都會死重要的是大家要用和平與愛心 理解和原諒兇手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8:21:00店家就整個很掉智商...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23:00
好像只要不每個人都像孝女哭墓般跟你們一起激昂 多一點理性 就會被灌上撇清耶 店家不是還在行動嗎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24:00想知道店家現在還有什麼行動呢? 沒看到有什麼資訊...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25:00
收不收養本來就不重要 你們又在"我覺得這樣是為貓好了" 貓咪跟當地居民和平共存為什麼不是選項?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41:00大橘子案的王老師是有提告的 想知道動物誌的行動是什麼?
所以動物誌後面做的一切就是要和斑斑撇清關係+避免自己成為砲火集中點現在只要一直說斑斑是無主浪貓,在法律上店家就可以無事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9:00:00真的很喜歡模糊焦點,就說了是檢討店家前後不一你在那邊扯東扯西,不知道很難看嗎?你一下說貓咪被殺害的方式很多一下子又說跟人類和平相處你還想扯些什麼繼續說啊?今天店家如果好好的去為了斑斑爭取他的損失我想大家都不會說什麼,但是一下子就說原諒又說斑斑本來就是跟外面環境相處的浪貓對比過去用斑斑的照片配上看似溫暖的文字你不覺得態度差異很大嗎?你只是一昧的認為我們其他人就是道德魔人干涉別人養貓的方式,想法偏激那你對於店家態度的前後差異有什麼辯解的理由?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6-08-12 19:36:00我也不知道嬰兒願不原因被關在嬰兒車裡,所以就讓他去吧這樣?斑斑是被活生生毆打致死耶 還能護航是怎樣跟沒有辦法表述人類能理解的意見的動物說合不合意也太搞笑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6-08-12 20:10:00可憐的斑斑,被一直暴露行蹤而被盯上枉死最後還被歸類為浪貓無法獲得正義。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2 23:32:00站在犯罪者的立場來看好了,我想問上面提到「讓浪貓變親人就是害他嗎」的人,假設你就是犯罪者,你真的有這麼容易可以在路邊抓到一隻你完全不熟悉的浪貓嗎?
作者:
gluceth (nana)
2016-08-13 03:28:00噁心店家利用斑斑完再撇清關係
作者:
Gilda (蟬蛻)
2016-08-13 09:39:00現在店家又強調斑斑是店貓了。真有趣的一間店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3 10:42:00
好扭曲的一篇文啊 你們懂"罪犯孕育者"和"目標"的差別嗎? 動物誌本來就是目標,"為什麼成為目標"不該是被你們評斷的點(所以用人來比喻都很正確),你對店家後來處理不滿意,那都是當事人的選擇,你們可以繼續慷慨激昂,執著店貓和浪浪這個稱謂又如何?除了罰金多一些,多了竊盜罪又改變的了什麼?純粹的惡意是無法防範的另外動物誌從來沒說自己是寵物餐廳 要靠貓咪賺錢他早就會打寵物餐廳或貓咪餐廳 才賺的到關鍵字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1:38:00動物誌噁心的點在於,可作為而不作為。而且還是間推廣動物權的店呢
推Kai88說的 +100000而且斑斑生前被行銷成店貓,死後被店家稱為浪貓 也充滿了生意人的算計意味。但既然現在他們願意將斑斑當作店貓那就希望他們盡力為斑斑討回一些公道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1:52:00再來,所謂fb廣告是一種經由fb傳播的廣告形式,通常用來宣傳商品、服務、組織、概念等。她不是寵物餐廳,但是用班班作為廣告手段推廣店面是事實!可以做告訴人卻選擇做告發人,還說自己是推廣動物權的餐廳,實在太噁心人。
沒錯 現在除了提告以外,還希望他們可以說明 之後要如何對待其他隻他們也拿來當廣告的流浪貓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3 13:16:00純粹的惡意無法防範,然後呢?店家的處理方式就是莫名奇妙啊用較專業的詞彙會突顯妳比較有道理嗎?難道那個人渣不該受到最重的處罰嗎?店貓跟浪貓處罰就有所差異還好至少店家目前是以法律上的店貓來處理看後續強調動物權的動物誌會有什麼積極的作為吧還有請您自己去看看評論,有多少顧客是因為貓去消費?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3:57:00達到宣傳推廣的目的就是廣告了,沒消費就不算?推廣動物權的店,呵呵!眼前的動物發生惡意傷害都不能好好對待,告訴我你店內全素食是推廣動物權。回Enoch2018,浪貓和店貓兩者的差別很大。可以看看呂律師fb,針對告訴人和告發人的差別。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3 14:40:00把浪貓那則刪掉改成店貓...阿不就被罵太大被迫改的嗎明顯就知道浪貓發言不妥現在才來補救現在FB繼續護航店家的還是有人在小燈泡....靠杯真的很噁我後來發現沒被刪..只是置頂取消~對不起是我目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