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w: [新聞] 虐殺貓引公憤 台大生交保被追打

作者: st305018 (十者)   2016-08-16 21:03:29
每個群體都會偏激分子,會無視他人的感受
雖然斑斑被虐死很可憐,但是叉雙眼可能會造成他人失明毀人一生,而且我國法律本來對貓就有保護,何必動用私刑,只是想借標題一問,大家是真的支持追打這種行為嗎?
※ 引述《a0913 (沒救的貓奴)》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ii2n5D ]
: 作者: ChinaisBitch (支那賤畜)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虐殺貓引公憤 台大生交保被追打
: 時間: Tue Aug 16 15:28:46 2016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虐殺貓引公憤 台大生交保被追打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mimian17 (馴服餓貓)   2016-08-17 23:11:00
完全不支持 我愛貓也很討厭那個人 但動用私刑成為社會習慣 只怕以後有更多事件能無限上綱 這樣可能會造成社會更不平穩.. 個人拙見啦QQ而且保護更多浪貓的方式不是去追打一個人 社會不是也存在著毒死貓狗的事件嗎 應該要有更多人一起包容和保護流浪動物 打人不會解決問題 只能舒緩心情罷了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8-17 22:14:00
愛貓人士的人腦也被控制了,腦袋跟殺貓犯一樣
作者: kirakirei (。綺羅。)   2016-08-16 21:15:00
不支持,但是如果遇到他我也想打
作者: cherimore (夢櫻桃)   2016-08-16 21:18:00
沒在貓板發過文,現在卻來這一篇,用意是?
作者: steven21941 (黃小白)   2016-08-16 21:45:00
完全不支持
作者: term1114 (阿哈哈)   2016-08-16 21:46:00
斑斑換成你小孩插不插
作者: ihaji (愛戀東京鐵塔)   2016-08-16 21:46:00
轉風向....
作者: steven21941 (黃小白)   2016-08-16 21:47:00
想打和去打是兩回事
作者: woowoo66NO1 (五五六六最高)   2016-08-16 21:50:00
八卦肥宅來帶風向
作者: leaveornot (Talk)   2016-08-16 21:51:00
想打但是沒勇氣,所以支持去打的人
作者: sunny476 (林大桔)   2016-08-16 21:55:00
台灣法律本來就對貓有保護?你是認真的嗎?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6 21:59:00
認同8樓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16 22:07:00
動用私刑那你叫陳皓楊提告阿 有人規定他不能告嗎?今天要是法律反而去保護打陳的人 那才叫私刑 今天陳的權力又沒有被剝奪 有啥好講的? 幹麻?自己不敢告就來這討拍喔?
作者: Mifffy   2016-08-16 22:09:00
完全不支持追打行為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16 22:11:00
打人本來就不對 所以打人要負相當的法律責任 但so what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6 22:14:00
失明 也是他應得至少還活著 貓咪是直接虐待死亡丟棄騎車笑著 把貓屍體帶去丟棄誒!!!!他活到現在算幸運被打真的只是還好
作者: rimadyl (NSAID)   2016-08-16 22:35:00
誰說台灣法律對貓有保障??自己去看貓爺爺的案例看你說的出口嗎不支持追打,個人行為,但也要受害者提告
作者: ryan760115 (天空信紙)   2016-08-16 22:40:00
我甚至想拿刀捅他....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8-16 22:52:00
不支持,雖然這樣很大快人心,但是不想合理化這樣的行為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6-08-16 23:05:00
殺貓不對,打人也不對,但是用情緒性字眼甚至行為去處理這件事的話,那麼我們跟陳有什麼不同?但對於打人我不支持也不反對,只是打人的被告傷害的時候就不要靠腰法律只幫助壞人
作者: tingting0528 (angelchang)   2016-08-16 23:08:00
打人是不對的,打人是不應該的,打人是不好的,但當法律給不了正義公道的時候,看到欺負弱小的人變成被欺負的弱小,還蠻令人開心的,希望他想再掐死下一隻貓的時候能想到今日的教訓…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6-08-16 23:11:00
仔細想想某些層面上我或許支持打人,就是打人者是那些和大橘子和斑斑有很長時間的接觸把他們當家人一樣的那些人他們才是在實質上心靈上情感上受到侵害的人們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8-16 23:19:00
"SO WHAT" 一堆幼稚國中生吵架最愛耍帥的用詞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16 23:29:00
所以咧? 本來就是so what阿 犯法那就用法律制裁阿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6 23:29:00
嗯?樓上好了解?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0:00
回答原po的疑問,不支持。
作者: O10lOl01O ( ′▽`)   2016-08-16 23:31:00
插眼的真的很過份 怎麼沒有整個把眼珠挖掉呢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6 23:32:00
不支持打人,但今天看到這新聞~我心情突然變好了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6 23:33:00
這傢伙念的是貴族學校 從小到大應該沒人這樣揍過他吧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3:00
內心受到侵害,把這股憤怒和悲傷痛苦轉去監督動保法修法之類的更有建設性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8-16 23:34:00
想引戰的就別來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5:00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對於陳姓殺貓人,只會讓他更不爽,他還是無法體會貓咪在你們的心裡有多重要。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6 23:35:00
動保法修法 現在在等二讀啊
作者: bvlgari1114 (我的寶貝是貓咪s)   2016-08-16 23:36:00
我贊成,以暴制暴,剛好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6 23:36:00
瞬間亂成那樣 法警帽子都飛出去了 你確定那瞬間是叉眼睛?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7:00
非但無法促使陳姓殺貓人懺悔傷害動物的生命,反而造成對不愛貓咪,不重視動物的人負面印象。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6 23:37:00
我比較擔心的是那個在法院內喧嘩當場以現行犯逮捕的貓友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8:00
社會輿論的論點反而變成看待愛貓人士是偏激團體。追打殺貓人是傷人1000自損800不愛惜自己的形象也無法號召其他不重視動物的人關注這個議題。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41:00
老實說,動保團體的形象在台灣社會一直是激進的,所以其實公眾怎麼看這次事件,並不會明顯改變台灣社會對動保團體的看法,但也隨著動保團體一面激進、一面深耕社會教育的努力,台灣社會也慢慢地愈來愈能理解動保團體的激進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2:00
嗯啊,只是更加深刻板印象啊,恭喜你們讓自己的名聲更臭了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42:00
由,所以也不是什麼壞事。名聲臭不臭見仁見智,我只知道動保團體已經努力去達成他們想達成的目標以及效益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3:00
也讓原本不知道動保在做什麼的人們感覺得你們偏激的離譜喔。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44:00
不是早說了動保團體在台灣社會眼中早就偏激的離譜了嗎XD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6 23:45:00
李茂生那麼愛尼采 他也很激進啊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5:00
你知道,那是因為你是站在支持動保的立場,其他中立或是完全不在乎的可不會知道。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45:00
我不太明白一直執著於這一點上是為什麼?問題不在於中立和不在手的知不知道啊 @@ 問題在於動保團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6 23:46:00
分人衝上去揍人 可以說他是不善良的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46:00
有達成效益、形象也早就成刻板印象了,還有什麼能說的?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7:00
既然無法讓不在乎動保和立場中立的人改變認知,這些偏激的行動能達到什麼效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48:00
呃,這次的行動又不是為了讓中立的人改變認知。你要不要重新看一下他們的訴求是什麼?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8:00
單純是發洩情緒的行為,跟殺貓男因為壓力大就殺貓有差嗎?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51:00
你要不要換位思考一下,當社會輿論變成檢討動保人士過於偏激的追打是私刑,他們還會進一步思考訴求是什麼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51:00
所以說你沒有弄懂動保這次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52:00
舉牌抗議,不會讓人覺得是私刑,但是追打會,差別就在這裡。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52:00
不理解動保和中立者如何思考這次的行動,本質上就不重要,這次的行動就不是為了社會教育或扭轉什麼認知。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6-08-16 23:52:00
只覺得受傷的警察們非常倒楣...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55:00
社會輿論不站在你們那裡,司法系統受到的壓力只來自你們,那你們就繼續單打獨鬥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55:00
不是說目的已經達到了嗎… 誰單打獨鬥 = =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6 23:56:00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一個行動要十全十美沒有代價是不可能的,經營社會形象的部分,動保團體也著力很深,這幾年的形象可是好得多了。就醬 0.<
作者: newf720427 (咪醬)   2016-08-17 00:08:00
第一次大橘子忍了下來 但第二個斑斑就沒辦法了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00:09:00
動保人士經營社會形象一定要符合某部分人群的期待嗎?還有你確定記者拍到的是動保人士還是氣憤陳皓揚作為的人士如果說 氣憤陳皓揚作為而動手的人=動保人士 不是很奇怪?算不算是一種偏見?
作者: steven21941 (黃小白)   2016-08-17 00:16:00
但在社會大眾看到的只會覺得是一群動保人士來這宣泄情緒而已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00:19:00
人的素質有高有低 沒有低怎麼能襯托出你高大上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鳥....)   2016-08-17 00:23:00
打人不對,這是動保法和生命教育不夠完善,法律就是要讓做錯事的人受到懲罰,而不是由一般人來代替法律來懲罰他。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16-08-17 00:25:00
為什麼動保要合乎社會所有人的期待?排斥動保的那些人本來就沒給過什麼,又有什麼資格評論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
作者: Finnair   2016-08-17 00:25:00
"貓本的社會形象比過去好很多"???果然貓本還是持續活在象牙塔內 又在繼續自我感覺良好了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00:26:00
動保法哪裡不完善? 願聞其詳
作者: vodkalime (新鮮的迷思)   2016-08-17 00:29:00
不支持,覺得模糊焦點 我朋友說完暴民就不關心事情了…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30:00
完全可理解這樣的憤怒,但是也給了媒體機會渲染大做文章
作者: joanna5260 (明哇)   2016-08-17 00:36:00
不支持,覺得施展私刑會讓社會對動保甚至愛貓人士有暴力印象。去打他只是逞一時之快。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8-17 00:39:00
可是不打他 承案法官處理的心態說不定就跟江檢一樣了啊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42:00
而且現在是拍到他被打的樣子,所以許多人覺得不應該這樣
作者: no1361 (SDI)   2016-08-17 00:43:00
覺得還好,就是法律沒有制裁到才會這樣,但殺人也應比照辦理才是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50:00
但是他殺貓的過程沒有人看到,這視覺上的差別 弱化了↑是說拍下來而且是清晰近照
作者: magneto5566 (萬磁王5566_麥寮法斯賓達)   2016-08-17 00:54:00
司法判決也還沒出來吧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58:00
他活活毆打掐死貓的凶狠模樣,也弱化了貓咪的驚恐和無辜如果能看到犯案現場錄影和照片,才知道那是多恐怖的一刻
作者: ritaw ( )   2016-08-17 01:07:00
我只可惜有機會戳到那人渣眼睛的人下手不夠重,沒有戳爛那畜生的眼,現在人渣搬到麗水街附近,不知道還有多少貓多少生命要受害。
作者: lemonade (≧艸≦)   2016-08-17 01:20:00
不對 但覺得算客氣了耶 只覺得警察們有可憐 辛苦了
作者: PINKLED (理想不等於現實)   2016-08-17 01:24:00
怎麼沒戳瞎他
作者: timemoon (時月)   2016-08-17 01:32:00
不支持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7 01:33:00
推ari大。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02:14:00
不支持去打他只會讓其他人把動保貼不理性標籤
作者: loneflyalone (甜甜的娘)   2016-08-17 02:45:00
我國法律對貓有保護是我看錯還是眼睛業障重?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6-08-17 03:30:00
關你屁事,要裝清高回FB去
作者: lunarblue ( )   2016-08-17 03:40:00
以暴治暴,可見法治教育之低落。用暴力來譴責暴力來實踐自以為的正義。在我看來跟虐殺貓的也沒啥差別沒有達成任何事,只有抒洩個人為暴的情緒,繼續消耗社會觀感如果真的要遂行正義,那就做到底做到絕啊(我絕非贊同或鼓勵這種極端的行為,特此聲明)。不做絕,只是在自己有利的場合施行暴力,在我看來的確就是抒解自己心中的暴戾情緒而已
作者: betty0824 (betty)   2016-08-17 04:05:00
以暴制暴只是老百性對司法無正義感到失望的激進方式雖然不贊成暴力 但看到還是忍不住大快人心今天殺貓 難保明天殺小孩 都是手無搏雞之力的弱者
作者: sthelse   2016-08-17 06:40:00
不要再來說教了,打人是不對的,小學都有教,道理人人都懂,殺貓是不對的,但陳皓揚還是殺了,打人是不對的,但還是忍不住打了(我的嘴角也忍不住上揚了,這樣的我算不算是共犯?是不是也推了一把?)動保形象好不好?你是動保人士?不是的話,擔心什麼?是的話,切割聲明說"我没打!"就好了,反正動保團體這麼多,找一個志同道合的加入就好,台灣也不是只有一個政黨。
作者: zxcvf ( )   2016-08-17 06:52:00
台灣法律對貓有保障? 哈哈哈
作者: jack368451 (i556612000)   2016-08-17 07:01:00
相信呆丸法律喔,您真樂觀
作者: icq696969 (橘子果醬)   2016-08-17 07:13:00
臺灣的法律有保護貓嗎?
作者: ghostyao (鄉民1127號)   2016-08-17 07:18:00
老實說不支持打人…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6-08-17 07:41:00
現場的大家 打的好
作者: G2000 (給我時間停止器吧)   2016-08-17 08:17:00
這跟殺童案犯人落網,旁人在警局追打有87%像。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8:30:00
拜託!打人對不對 是看事情好嗎?沒來由地亂打 這是不對如果被霸凌被欺負到一種極致 你不還手嗎?不還手 下場就是可能站著被打死在國外 不靠打人來建立自己的強大 真的是會被打死怎麼不去投訴國外的格鬥場 他們也是打人 只是是合法啊將來小孩在學校被2.3個同學逼到角落 被毆打被欺負會忍心叫他不要還手 因為打人是不對 是我 我會叫他還手何況貓咪是最弱勢的一群 什麼動物不挑 偏偏挑貓咪大家只是幫貓咪出口氣罷了 虐貓過程太讓人看不下去假設是人類 也許是還手也許是跑掉 但 問題是貓被抓住牠沒辦法選擇 生死都在兇手手上不要以為自己多高尚 還是要回歸現實看全世界各每個國家都會這樣 不只是台灣好嗎?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8:57:00
台灣法律如果能讓人信服那今天或許不會有這麼失序的狀況,就是台灣判決都以情理法來搞,更何況台灣對動物的保障到底有多少?基本上即使行為不對,那他可以告阿!不用檢討對不對,今天他是累犯,表示前一次的判決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8:59:00
"最大的悲劇,不僅壞人囂張跋扈,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00:00
根本就沒用,心理輔導也是冷漠和漠視才是造就現在一些畸形的社會型態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8-17 09:03:00
#1NimyZR- (cat)推 ryan760115: 我甚至想拿刀捅他....愛貓人士好血腥喔 竟然想桶人 有沒有觸犯社維法阿?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10:00
你到底想要幹嘛 特別挑出來回 每篇文都故意打這段
作者: amoioligo   2016-08-17 09:14:00
打得好,最好被退學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8-17 09:16:00
#1NiixMUj 推 Nikon610: 怎麼可以追打啊 要砍殺!!#1NiixMUj → zebra7: 沒砍他已經不錯了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21:00
那誰來決定打人對不對?今天動保可以打殺貓的人,那明天動保可不可以打穿毛皮大衣的人?那拿鱷魚皮包的呢?今天去打人的人到底有誰是斑斑或大橘子的飼主?可以氣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23:00
你覺得有人會笨到 到處說他穿毛皮大衣拿鱷魚皮包嗎?大部分精品早就換成是人工替代材質了 除非國內自己做拉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24:00
到動用私刑?笨?噗,光看牌子就知道是不是真毛或真皮了。所以動保在路上看到拿愛馬仕的鱷魚皮包的貴婦,衝上去揍人也是應該的囉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28:00
哦~愛馬仕也被動保投訴啊 國外精品 你要怎麼去投訴呢?跨國去提告嗎?先管管國內吧 國外精品 怎麼管= =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0:00
投訴是正常手段阿,但是潑漆、打人不是。某種程度就只是洩除自己的憤怒而已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31:00
我看新聞 沒有潑漆吧!!有嗎(驚)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1:00
所以這篇的問題在於你支不支持用私刑對待虐待動物的人潑漆是指像PETA那種激進團體,你希望台灣動保是PETA嗎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32:00
當然支持啊!!我針對現在台灣虐貓人的狀況 非常支持 如果硬要把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4:00
所以你怎麼認定誰虐待動物?不透過司法程序,你說的算還是誰說的算?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35:00
本來就有爭議的團體拉進來 那會無限延伸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6:00
那某激進人士覺得你養貓算虐待貓,他可以打你嗎?問題是現在去打貓的團體在一般民眾眼裡也很有爭議阿XD沒有爭議這篇文章怎麼會存在?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42:00
如果你面前有人虐貓 在當下你覺得他沒虐貓?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43:00
我面前有人穿皮草,我可以認定他是虐待動物幫凶然後打他?你開一個例子,後面就可能有類似的例子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43:00
不是阿!今天的確打人也不對,那他被打可以去告,不是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43:00
在這過程你蒐證 投訴 走司法在沒結果前 還是算沒虐貓啊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44:00
在這裡說你不對然後去延伸說是不是要怎樣,就去告嘛!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44:00
還是你要限縮要件,哪種情形可以衝上去?哪種不行?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45:00
我驚訝的是打人不對還這麼多人支持默許?明明當初也有人覺得這樣的行為不應該,至少我自己就是,連媽媽都沒那麼衝動了,其他人衝動成那樣讓人不解。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49:00
所以嘛!我也認為打人不對,但是這是因為大橘事件還在眼前發生沒多久,馬上他又再一次,大家產生了對司法的不信任造成的下場,但是還是一樣阿!打人不對,那陳去告,就是這樣啊!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51:00
也就是說打人不對但你們支持,如果因此被告也無怨言如果是這樣那我也無話可說,只是對於傷害罪無法嚇阻犯罪發生,我好像領悟了什麼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54:00
重點還是在於法律到底能不能做到所謂的約束,目前看來對陳沒辦法,所以會有憤怒的行為產生,那出手的如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55:00
坦白講 真的是法律的問題佔最大 也不要去說誰對誰錯如果源頭做得好 我相信大家也不會這樣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55:00
果被告就是需要去對這件事負責,這樣而已!全世界可能都一樣,對動物的保障向來都不夠其實也不用再吵,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了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57:00
對啊!像h大說的 其實大家也不想這樣 但真的對於法律真的是很失望也沒信任感 導致大家會出手 也不是激進派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59:00
夠不夠是相對的概念,你對動物的重視程度不同,對現行法律的保障夠不夠自會有不同的想法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00:00
每位都是熱愛動物 但是法律無法制裁壞人 也許將來還有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0:00
你覺得動保法對蟑螂的保護夠嗎?蝦子呢?很困難對吧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02:00
不要越來越過份了喔 並沒有要爭論什麼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2:00
國外的動物保護對我來說就很夠了,對他們自己可能還是不夠,好還要更好之類的我沒有爭論阿,我只是點出道德難題,如果對現行法不滿就是打人行動的理由,不小心就會無限上綱,不可不慎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4:00
現在很直接話題要變成葷素了嗎?真的沒人希望會可望去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4:00
因為法律不能保障我的訴求,我只好自力救濟。然後,要是我是激進份子,四周的人就要小心了這樣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5:00
打他,或許你認為就是幾隻貓咪,那是不是要等他開始殺人你才認為他有錯呢?打人不對,那他們被告就得接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6:00
我是想知道該怎麼評價因為法律保障不足,所以我動用私行,這樣的行為而已,別想太多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6:00
制裁,情形就是這樣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7:00
我不是覺得就是幾隻貓咪,我只是覺得動私刑是一個危險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7:00
一樣阿!陳認為他壓力大所以對貓咪下手,所以他接受法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8:00
是對的!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8:00
這樣的人不要出現外,我也希望動私刑的人不要出現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08:00
我倒覺得 陳才是對貓咪私刑的人耶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9:00
但我覺得陳跟動保都是動私刑的人,都很可怕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9:00
不是該想想陳如果沒有做這些事,其實也不會有後續事情發生呢!說實在的,我並不挺所謂的動保團體,他們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10:00
我覺得你有點擔心過度 開始無限上綱 動保不會沒來由的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10:00
我就是不確定阿,誰知道打人的人標準在哪?我的行為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10:00
有的是能力和資源做更多的事,今天聚集在法院前打人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11:00
去突擊某些人 照顧動物及修法 時間都不夠了(笑)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11:00
到不如多去關心路上的流浪動物,改善收容所很多的問題之類的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11:00
不會沒來由?那PETA呢?搶奪他人動物只因為理念不同希望台灣動保不要變成PETA阿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12:00
你真的想太多了拉 國外是國外 不見得台灣會是這樣對!收容所及販賣動物的 真的要管制
作者: LAUNFEI (態度決定高度)   2016-08-17 12:06:00
如果原PO不要只在板上聲援陳嫌 你敢出面保護他不被追打那希望你有柔道黑帶嚕~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08-17 15:50:00
八卦肥宅:怎麼不保護小強?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6-08-17 17:04:00
覺得公平正義沒被聲張就動手 真是諷刺啊
作者: mori030 (木x3=森)   2016-08-17 17:17:00
……那貓的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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