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valier (仙人掌)》之銘言:
: 你只是把話講得比較好聽而已, 實際上你的條件是
: 1. 每六個月回傳照片, 須含可辨識貓咪, 為期兩年
: 2. 視情況每六個月家訪, 為期兩年
: 3. 每年健檢並回傳報告檢查, 為期兩年
: (你如果不要求對方回傳健檢報告, 那這種快樂條款也不用列了)
: 4. 每個月點全能貓並拍照存證檢查, 為期兩年
: (同上, 你如果不打算檢查 = 沒有意義)
: 5. 以上須簽立切結書, 違反得收回貓咪
: (不簽的話前面完全沒意義)
: 阿這實際上就是很嚴格阿, 基本上每個月都要檢查
: 是我都不願意了
幫原原Po整理原本的意思(?)
1.每六個月回傳照片,須含可辨識貓咪,為期兩年
我覺得這個沒什麼毛病,看原Po回文的方式也不討人厭~半年一次傳訊息想看貓貓的照片
可以接受的吧ODO
2. 視領養者意願,若接受的話每六個月家訪,若是貓咪狀況良好,後期可以不必再家訪
打擾(不一定要家訪,只要能確認貓咪近況就好)
3. 每年健檢(健檢不一定要是全項目?畢竟貓咪有年紀了)
4. 每個月點全能貓,建議事項
5. 以上須簽立切結書, 違反得收回貓咪
我看起來真的沒有嚴格啊....
有人可能經歷過很不好的家訪經驗吧,但也不代表你可以妖魔化家訪這件事,甚至還詛咒
貓咪送不出去
看到偏激成這樣的言論嚇得我A了一下ID
這不是標準的愛不到,達不到條件就咒罵對方母豬母豬嫁不出去嗎...
總之我覺得不嚴格,但假設貓咪是即將要被原放的,目前又臨時找不到完全合格的認養人
,只能稍微降低標準了~確認認養人會用心對待貓咪是第一,這樣比原放回去繼續當流浪
貓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