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認養標準]

作者: stars76490 (解雨臣)   2019-01-16 09:48:00
※ 引述《Cavalier (仙人掌)》之銘言:
: 你只是把話講得比較好聽而已, 實際上你的條件是
: 1. 每六個月回傳照片, 須含可辨識貓咪, 為期兩年
: 2. 視情況每六個月家訪, 為期兩年
: 3. 每年健檢並回傳報告檢查, 為期兩年
: (你如果不要求對方回傳健檢報告, 那這種快樂條款也不用列了)
: 4. 每個月點全能貓並拍照存證檢查, 為期兩年
: (同上, 你如果不打算檢查 = 沒有意義)
: 5. 以上須簽立切結書, 違反得收回貓咪
: (不簽的話前面完全沒意義)
: 阿這實際上就是很嚴格阿, 基本上每個月都要檢查
: 是我都不願意了
幫原原Po整理原本的意思(?)
1.每六個月回傳照片,須含可辨識貓咪,為期兩年
我覺得這個沒什麼毛病,看原Po回文的方式也不討人厭~半年一次傳訊息想看貓貓的照片
可以接受的吧ODO
2. 視領養者意願,若接受的話每六個月家訪,若是貓咪狀況良好,後期可以不必再家訪
打擾(不一定要家訪,只要能確認貓咪近況就好)
3. 每年健檢(健檢不一定要是全項目?畢竟貓咪有年紀了)
4. 每個月點全能貓,建議事項
5. 以上須簽立切結書, 違反得收回貓咪
我看起來真的沒有嚴格啊....
有人可能經歷過很不好的家訪經驗吧,但也不代表你可以妖魔化家訪這件事,甚至還詛咒
貓咪送不出去
看到偏激成這樣的言論嚇得我A了一下ID
這不是標準的愛不到,達不到條件就咒罵對方母豬母豬嫁不出去嗎...
總之我覺得不嚴格,但假設貓咪是即將要被原放的,目前又臨時找不到完全合格的認養人
,只能稍微降低標準了~確認認養人會用心對待貓咪是第一,這樣比原放回去繼續當流浪
貓好的多
作者: thinboy543 (我是湖迷我是智障)   2019-01-16 10:00:00
家訪的決定權在誰身上,切結書可以說清楚不要讓「不一定」這個詞,創造很多不穩定未來
作者: ripplesoul (ripplesoul)   2019-01-16 10:59:00
我家老二是人家撿到上網送養,只有確定我要貓,其他都沒有過問,有加FB一天到晚看我曬貓,根本沒有再過問什麼,我覺得真的愛貓的曬貓的機率很大,如果我送養,覺得看這個我就可以接受了。我也討厭報備...
作者: mandm (桌遊 想買)   2019-01-16 11:02:00
定期拍照回報這點改成互加fb把照片放上去不就好了
作者: cocogg (居居)   2019-01-16 11:04:00
若有簽立切結書,必要條件跟建議事項就要明確,避免模糊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9-01-16 11:38:00
那種複雜的條件,我是不會認養的,我自己都沒有一年健檢一次...
作者: Lovemayling ( 安靜)   2019-01-16 12:29:00
說真的我覺得全能貓這種東西,甚至是蚤不到這種東西都要看怎麼養;如果沒有出門其實也可以不要每個月都點。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9-01-16 12:29:00
除蚤還是建議每個月除,畢竟人類進出家門也可能將跳蚤帶回家,飼主不可能不出門,跳蚤又是許多傳染病和寄生蟲的傳播媒介,若真的擔心全能貓有太多功效藥效太重,也可以單純點除蚤藥(例如蚤不到)即可。
作者: lepapillion (煞氣a皮卡)   2019-01-16 13:25:00
有吃有住不虐待,再怎樣都比原放好
作者: cloris2251 (睫毛)   2019-01-17 00:21:00
感謝大大~~ 可能真的是我要求太多了吧,不知道原來大家對回傳照片這麼反感哈哈,畢竟以我的立場來說我只是想確認貓貓健康快樂,但以對方立場可能就是覺得很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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