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你認為對領養/送養雙方公平的條約是?

作者: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0-01-22 16:34:24
既然有大大提出討論那就剛好來聊一下XD
目前估狗"認養同意書"前幾個搜尋結果都跟這份差不了多少,
所以將這份的標準視為主流也是合情合理
以下討論點皆為我自己的主觀解釋XD
※ 引述《aJan5566 (包金56)》之銘言:
: 最近版上在熱烈討論對領養/送養雙方都平等的條約
: 領養方:認養條約不把認養人當人看,太過份
: 送養方:嚴格篩選,才能給貓咪多點保障
: 好,那來公開討論一下,那些條約是你能接受的,或是你覺得怎樣修改才能接受
: 下列是搜尋版上之前認養文中所附的認養條約(為避免爭議,哪篇就不說了),
: 大家可以提出意見來討論一下
:
作者: elaine4444 (Elaine軒如)   2020-01-22 16:43:00
作者: Ectel (哦..)   2020-01-22 16:43:00
推喪權辱國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0-01-22 16:43:00
寫20歲是因為民法上的成年人年齡吧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20-01-22 16:45:00
20歲是民法的成年
作者: shasia8220 (嚇嚇蝦)   2020-01-22 16:50:00
作者: a0929935070 (alex)   2020-01-22 16:53:00
不爽不要簽,也只是講放涼話看戲的鍵盤手
作者: k44754 (9527)   2020-01-22 17:05:00
沒有經驗怪人囉:)我是不知道哪個傻逼會去簽那種12條啦:)條件一堆擺明吃定你,又不是在買車買房買保險
作者: mowomg (菜)   2020-01-22 17:10:00
同意,雙方提供資料不對等的合約,根本就不能算是正常合約。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0-01-22 17:11:00
只能說簽約要仔細,然後開這種合約再放大絕說不爽不要簽的心態我覺得真的不是很健康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7:15:00
推樓上QQ
作者: john129515 (約翰森)   2020-01-22 17:19:00
真的推樓樓上,那種心態很不可取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20-01-22 17:24:00
推 什麼嫁女兒 根本是賣女兒:)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17:25:00
因為20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所以才寫20歲吧,也就是依民法立契約的低標。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1-22 17:35:00
無限期合約超級可怕,簽了就要遵守一輩子,這種合約還一堆人推廣、普及,若真遇到有心要搞認養人的送養方(如鬼故事主角c大遇到的那種),隨便一條就讓認養人法院跑不完
作者: Resters (I'm )   2020-01-22 17:37:00
覺得內容全都是保障送養方 但完全沒有保障領養方的 應該要有可以保障領養方不被弄的條款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7:37:00
我的合約寫到隔年5/27,結果對方說貓咪當天使前都可以持續追蹤,金價夭壽骨
作者: MB10   2020-01-22 17:38:00
大學生是會有多少經驗面對這種潛藏的惡意? 更何況還包裝在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7:39:00
她還說合約上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問我們是不是看不懂中文,看不懂要去諮詢專業...我他媽問律師...還不夠專業?
作者: MB10   2020-01-22 17:39:00
對毛孩的「愛」之下? 去過很多認養活動,很多愛爸愛媽態度之強勢,根本把有意願的學生當小孩教訓在台灣的氛圍,大學生面對大人根本就潛意識的放低姿態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17:41:00
推樓上,之前是真的看過大型認養會場合有認養人被訓話,
作者: MB10   2020-01-22 17:41:00
殊不知這社會只會吃軟弱善良者
作者: MB10   2020-01-22 17:43:00
行車糾紛、宗教與直銷、租屋、網路買賣就是大學生的人生震撼教育啊XD 現在多一個認養契約。都馬要遇到才知道這社會惡意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17:45:00
那是現在的年代讓青年們可以晚一點接觸到這些惡意吧,我們爸媽那個年代很多在大學生的年紀都已經出社會不知道多久了。離題了,總之立契約前也是該做好功課+不要過份相信人性本善…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0-01-22 17:47:00
悲哀的是查到的合約九成都長這樣,沒有期限又要罰款的。這還是有提供的,多得是要討才會給同意書內容的,談到要簽約才發現合約不合理感覺應該很差。之前在看認養相關資訊也看到有些中途會說會來囉嗦的一定不愛貓,夠愛貓(有誠意)就會配合,囉嗦的就打入黑名單;也看到在大社團送養文裡不斷有人推薦這樣的送養合約,還有家訪簽合約是"基本"這樣的觀念,我覺得真的不是一句"不爽不要簽"這麼簡單,多少人沒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概念,中途要他簽就簽了,反正大家都說是"基本"啊。我就是受不了這樣的合約,又懶得跟人家討價還價,後來就去收容所認養,雖然貓貓有皰疹病毒跟黴菌每個禮拜要跑醫院,但比起跟中途你來我往,讓人家對自己挑三揀四,這樣輕鬆多了。
作者: MB10   2020-01-22 17:47:00
樓上,我有點離題但只想表示,這些事情在自己實際碰到前真的很容易忽略背後可能的惡意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1-22 17:50:00
其實收容所真的有很多孩子需要幫助,更有能力的話從路邊收編更好,更有助於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0-01-22 17:55:00
貓死亡要立即通知,卻沒有說好期限我也覺得很瞎,15年後貓壽終正寢,不管那時候是不是還保留中途的聯絡方式,在合約上我還是有跟中途報備的義務欸!
作者: MB10   2020-01-22 17:57:00
看過太多糾紛起因都是第9項的「定期」、「立即」認知落差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20-01-22 18:08:00
覺得太嚴格的送養人真的可以付費終身...根本免費代養啊還可以說拿回就拿回,我看以後違約要不要拿回寵物要請第三人來判斷@@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18:34:00
幼貓有黃金認養期 小貓人人愛 但小於4個月不能結紮 如果在那之前有人要了才會有追蹤結紮這條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0-01-22 19:49:00
推推,其實光看字面會覺得合理,沒點歷練真的不會想到中途可能稍有不滿就要求返還貓咪一直以來只是覺得留證件、家訪等等有點擾民,愛貓協會跟c版友事件後才發現,自稱愛貓的人也可能滿是惡意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0-01-22 21:01:00
合約條文都可以討論的,有意見簽約前就要提出來
作者: k44754 (9527)   2020-01-22 22:17:00
我意思是沒經驗還傻傻簽,那就只能怪自己呆啦@@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20-01-22 22:33:00
光留證件資料就很有病了好嗎= =
作者: wolfcry (.....)   2020-01-22 22:54:00
對阿憑什麼?到底是追蹤還是騷擾?心理有病
作者: photoswimmer   2020-01-22 23:45:00
搞的太過分只會降低認養的意願而已......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20-01-23 03:30:00
是有點懷疑這種合約有沒有效,動物的所有權在這份認養契約裡寫得不明不白,問題是動物就是被視作動產,所以很難去追究虐待或棄養的問題;但是加了這些也無法對症下藥,反而害了一堆人跟貓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01-23 10:45:00
愛心中途值得嘉許,但開了外掛的「礙心」就讓人無法接受了,如同走火入魔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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