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等原則
認養人提供多少個資資訊,送養人也必須提供。包括身份證影本,存摺影本,薪資單等各
種財力證明。若要求要有10萬存款才能養貓,中途中途多少隻也需同樣提供財力證明。
2.平等原則
常說中途是嫁女兒,所以各種不平等都可以說是考驗認養人誠意。提到嫁娶前必有交往,
認養人沒跟你家貓交往,完全可以換別隻貓來認養。中途貓幾個月的時間也並不對等認養
人後續的十幾年。以此原則來檢視合約甚至整個認養過程,高高在上認為是嫁女兒要考驗
認養人的中途就可跳過了。
3.比例原則
中途付出的時間金錢,是否讓他可開如違約賠償數萬元,違約即可帶走貓,需接受養育指
導即無限期探視權的權利?如果一份合約只在規範認養人,所有條件都對送養人有利的話
,那這份合約就很有問題。
許多人沒經驗不知道保護自己,傻傻亂簽。遇到一個怪怪中途就夠受的了,認養貓至少10
幾年,要想清楚要跟何種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