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很難說有絕對意義上的公平,
不高興的話不要簽不就行了?
想要養貓的管道很多,中途也很多家
選自己能接受的,為了這個生氣何苦來哉?
中途條件訂太嚴苛,貓送不出去,
得自己照顧,對他自己也是很大的負擔。
我有領養過,也有送養過貓,
簽約只是個基本保障,
其中的細項當然有討論的空間
例如說家訪、追蹤期、飼養方式、身分資料等
家訪跟飼養方式是一開始可溝通的,
像是版上常見的一天一餐溼食/不給大賣場飼料/
不籠養放養等等
不能接受就換管道而已(年齡限制其實也是)
年齡限制其實每個中途版本不同,
主要想法就是經濟問題、是否會常換環境、思想是否成熟(個體當然略有差異,但多少人
思想還是跟年齡有關係)
這只是中途自己的主觀判斷沒有對錯之分。
身分資料的話,我個人送養的經驗是:送養的時候會核對一下是不是本人(特別是臉書送
養),如果對方要的話我也是能出示我的。然後不要再恐慌症發作了,只有你的單證件上
還寫上
認養專用是沒辦法做什麼的,害怕的話可以用駕照不一定要身分證阿。
追蹤期部分其實一般來說我覺得追個兩年已經很夠了,想虐貓的人不會那麼久,只是差在
有些人其實是疏於照顧生病死亡、久了新鮮感過了想送養、棄養才會有所謂的如果想送養
或是死亡要通知送養人這個問題或許這部分可以再討論,只是要怎麼樣才能雙方都滿意大
概是很難吧。(正常中途才不希望把你養了幾年的成貓帶回去,難送的要死,沒事給自己
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