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品種寵飼主為什麼不能被歧視

作者: tnotp (修北)   2021-08-26 12:35:31
寵物就目前法律上來講是物,如果要主張禁止買賣,那首先我們要讓寵物從客體變主體,
也就是跟人等同。
既然與人等同,就應該將每戶的寵物列入戶口名簿,如果遺棄寵物就直接適用刑法。
既然與人等同,我們帶寵物回家就跟自由戀愛一樣,路上遇到喜歡的貓就要跟他搏感情,
讓他自願上車一起回家,中途誘捕路上貓狗視同綁架。
既然與人等同,撞死撞傷貓狗等寵物比照人類適用肇逃傷害殺人等罪。在家毆打貓狗比照
家暴案辦理。
既然與人等同,寵物入健保。
若要探討「整個品種寵繁衍史甚至就是品種寵受虐史了」這點,不如說人類整部歷史九成
以上都是黑歷史,拜託人類不要存在。
是說如果還要探討「品種寵物對人類沒有必然需求」這個論點,目前人類生活有八成以上
不屬必然需求,電腦網路跟PTT都不是人類必然需求,早點睡吧連洗洗都不用了因為不是
必然需求。
不過我是認真希望寵物入健保,如果不養寵物的人應該不會理解各種大小項的寵物醫藥費
,家貓去醫院的頻率比我高多了呢。
作者: qwer9511 (麻辣鴨血)   2021-08-26 12:40:00
推人類的歷史就是黑歷史XD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1-08-26 12:49:00
那絕育算傷害罪,關在家裡算妨礙自由
作者: nyake (nyxxx)   2021-08-26 12:50:00
不要跟廢文認真啦笑死,講幹話一點建設性都沒有,講真我個人支持歧視人類,沒用人類太多了地球都不堪負荷了
作者: kkumi (kkumi)   2021-08-26 12:51:00
你認真了....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1-08-26 12:53:00
毒品也是物啊 槍枝也是啊 開放買賣了嗎
作者: seednetdial   2021-08-26 13:16:00
這種人就是想要有人理他們,有人理就越興奮,你還理了?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8-26 15:22:00
同問:槍枝毒品難道不是「物」? 又,把寵物當一般的「物」的話,何以有特別的法律保護他們?
作者: dalechen (喵你個喵喵)   2021-08-26 16:29:00
rurumik,法律就分為人跟物,人有自然人跟法人,其它的就是物,物因其不同的特性而有不同的法律規範。不要拘泥於一般對於物這個詞彙的解釋。
作者: MDCCLXXVI   2021-08-27 16:50:00
人也會被走私啊 重點是罰則不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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