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場地] 活動中心公告--二活物品打包

作者: Han (Han)   2008-06-27 17:43:01
我贊成交給專業的圖書館保存清議的相關文件,包括留言本。
這些檔案原本就有公開的性質,
(例如放在社團辦公室,讓經過的人翻閱,也許翻的人並不是社員)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這樣才能讓清議在精神上延續,
不會隨著校園文化風氣的轉變而消失,
更重要的是,不會讓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檔案,
在某個年度因為保管者的因素受到破壞。
社團向圖書館捐出社團的文件,
或者說委請圖書館代為收藏(社團仍有所有權),
皆不代表社團的消失,這是兩回事。
也許藉由圖書館的妥善保管,
未來的清議社員會更珍視這個社團對於台大校園的歷史意義。
至於留言本內的隱私資料,
就如先前所言,留言本原來就有公開的性質,
以前清議社辦在活大245的時期,
留言本就放在桌上,同社辦的友社或其他路人皆可以翻閱,
甚至也可以留言塗鴉。
就像BBS的社板,並無法管制前來觀看者的身分(除非隱板)。
未來或許可以委請圖書館採取登記觀看制,
將申請翻閱社團文獻的人士登記存檔,以備未來之查察。
※ 引述《urstillone (一切都好)》之銘言:
: 情感面上
: 我自己的心情 當然是不希望捐出去
: 怎麼講 會覺得出去就是下定決心要倒社
: 雖然以前也不是沒有倒過社(怎麼才寫到這邊我後腦杓就開始痛-,-)
: 或許我心裡還抱著社團還可以繼續的希望
: 當學生時不覺得清議一定得留著
: 上了班才覺得如果可以繼續該多好
: 這是一件事
: 另一面是倫理議題了
: 清議不是邱妙津一個人的 或許也不只是我們的
: 不過我們也收藏了別人的回憶不是嗎?
: 那個回憶可以被展示公開嗎?我覺得沒有那麼妥當
: 有些私密的資料(ex聯絡電話地址)不在話下
: 還有一些是留言本的性質問題
: 回憶是誰的回憶呢?
: 對我來講違反倫理
: 至少做質性研究的人不會隨便公開別人的記憶的
: 很多東西都要匿名 就算匿了名 有些資料如果受訪者不願意公開 
: 那也只會放在自己的記憶裡面做研究參考
: 清議的留言本如果到了圖書館
: 就是公共空間放置的私人回憶
: 沒有經過其他人同意就不應該要拿出來
: 放在社團留言本是一回事
: 放在總圖是一回事
: 我心裡是這樣想
: 如果想要放到圖書館
: 就要嘗試著盡到告知責任
: 對我來講是基本的原則 
: 如果說要展示的只是社團的宣傳資料啊 歷代海報一類的
: 那我「本人」沒有意見  
: 不過或許也有過去的學長姐覺得不想公開也說不定
: (說到這邊 我自己這邊也有幾份舊的文宣 改天再拿回去歸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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