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七日鑑賞期辦退貨的退款只能當購物金嗎?

作者: superstar100 (superstar100)   2014-03-17 16:50:34
我是在網路購買的
現在要辦理退貨,不過賣方說明退款會當成購物金下次購物使用
我清楚知道我不會再跟那賣家買東西了,因為品質我無法接受,
不想再冒險下單,退貨還要自己拿去寄很麻煩,
我跟賣家提出退款要匯到我指定的帳戶,
賣家不可的話有違法嗎?
我能依法要求退款要匯到我戶頭不當購物金嗎?
謝謝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3-17 17:27:00
YES
作者: csiebbk (菲爾)   2014-03-17 23:54:00
6/22的公告中,關於7日鑑賞指出... "無條件"退貨,那麼退款會當成購物金,就變成"附加條件",所以不接受是可以的。依法就是消保法呀~ 除非它不屬台灣管轄,跨國就很煩麻了。
作者: najoy (○巫女小姐○)   2014-03-18 00:10:00
賣家不接受退現金違法 只退購物金違法 法條樓上有說明了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14-04-01 19:44:00
那momo購物針對很多東西完全不給試用!只能眼睛看?
作者: najoy (○巫女小姐○)   2014-04-11 14:13:00
法規中的7日猶豫期原本就沒有說可以試用 只是現在的判例似乎大多判試用也可退 但法規中的規定其實是讓消費者有跟實體購買的消費者有一樣的權利-可以看得到實品 再決定要不要購買有提供無條件試用或增加日數的 是商家給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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