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昨天我有po有一篇文章是針對瘋狂x客不接受7天內退貨的文章
原因是因為開立的發票為三聯式、有打統編
發票開立當下就已經將銷售稅額上傳至國稅局
所以必須要由買受人於折讓單上蓋上公司章或發票章
而一般小職員是無法拿到公司章或發票章(又或是未入帳公司不允可蓋章)
昨天有一位網友回覆說只要我是打統編就是法人,就是要蓋公司章於折讓單
為了證實我先刪除了文章,問過了我們的法務部門
針對買受人退貨有分為已列帳及未列帳的處理
相關條文請參閱台財稅第7572872號法規條文
http://ppt.cc/Bwlo
因此
未入帳則無須於折讓單上蓋公司章(或發票章),必須由營業人自行申請專案退稅
希望給大家一些參考,不用為了打上統編退貨而戰戰競競
現階段瘋x賣客依舊不給予退貨(客服千篇一律就是說要蓋章)
而財務部不針對消費者,面對如此消極的做法
也許要以法律途徑處理才會有正向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