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去買車時,由於十分渴望牽車的喜悅,便約了一位朋友看了車況急速的付了三萬訂金買下09年的FIT總價47萬,訂車這件事跟車況暫時皆無問題,上週四當下有簽署他們配合的貸款申請書,當天即接到電話要求對保,但今天下午接到電話告知過戶了,閃光當下傻眼,因對保時有告知如果審核通過會另行通知,但今天過戶的意思即貸款已下來,我冒充要貸款打給那個貸款業務,以幾乎一樣的條件要他評估並問到流程,他告訴我會有車商要求貸高趴數以賺取額外利潤,並舉例上禮拜就有一個一樣09年的FIT貸了十趴,就是車行要他直接把原本該第二次見面對保簽署的資料在第
一次一起簽,所以貸款下來我們跟本不知道,四年下來多付快11萬利息,當下也有問陪閃光去的朋友,他說他的應該比較優惠,所以他們那邊很清楚我們只是先申請看看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無可轉寰或補救把損失降到最低的方式?
如果以申訴消基會或媒體效果如何?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