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買了一個商品因為運費的事弄得很不開心
因為我們住離島運費對很多賣家來說都會多收
所以我們通常都會建議用郵局的110元便利箱寄送
今天遇到一個買家,買了10個塑膠盒,說寄郵局他叫我要付他120元
因為我已經匯了全額給他,他叫我去補差額首先因為要再跑一趟我已經不爽
再者他寄郵局收到120我時覺不合理
因為我寄其他東西,便利箱一大箱30公斤內才收110
所以我跟他說我不買了
請他退回款項
然後她就教訓我一堆
什麼包材要錢人力也要錢
包裝的材料紙箱,不是早該加入你的賣東西成本中嘛
怎麼會因為我住離島你就要收 我120
其他台灣本島你85就可以幫他寄到
何況我打去問,從你們公司到我家郵局5KG內的郵資才100
為什麼我要多給那20
如果我今天住本島你表訂85元就要寄到不是嘛
你還會去吵包材嘛
所以想問板上大家,對於運費的定義
到底是給貨運公司的部分
還是連賣家裝箱的材料費都要算(紙箱~膠帶~~人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