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pchome商店街買了一個原廠墨水匣(該商家依pchome商店街的定義是個人賣家)
收到拆封後, 才發現這墨水匣已過期8個月
查了賣家評價, 發現有人已有相同前例(買到過期墨水)
我向賣家反應, 選擇的訴求是退貨
賣家承認其商品過期, 以已拆封為由拒絕退貨,
並表示保固期限印在外包裝, 拆封前就可知過期
向pchome商店街提出異議, 商店街亦拒絕處理
p.s.墨水匣目前是已拆封未使用的狀態, 如果有需要的話, 是有方法可證明未使用
p.p.s.已向消保會提出申訴, 依賣家態度來看, 申訴調解應該都會不成立
賣家態度基本上就是要告你去告的類型
雖然是小錢, 但對賣家賣過期商品相當不屑, 也不爽pchome商店街推責
雖說我自己也有點不小心, 但我覺得跟販賣過期商品這事實無關
我的不小心, 只是讓自己自找麻煩而已...T_____T
想請教一下:
(1) 賣家販賣過期墨水匣, 這有違甚麼法嗎? 還是只能算瑕疵?
我目前有查到似乎是可以去公平會檢舉算廣告不實, 對嗎~?
(2) pchome商店街是否該負責任? (明知賣家刊登過期商品, 且非個案)
有沒有具體的案例可以參考>"<
(3) 目前是消費爭議第一次申訴, 我收到台北市商業處的簡訊
內容是: 若15日內未達共識, 可擇一處理:
a. 線上續提第二次申訴(由消保官室收辦)
b. 出席本處預定的協商會議
這協商會議的時間我剛好有空, 所以我可以參加
不過就如上述, 賣家一定不會參加(而且賣家在新竹市)
pchome商店街....我也不太清楚, 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email protected]@...
這調解對將來提出告訴會有甚麼幫助嗎~?
(4) 協商會議不成功應該就是要向法院提出告訴
然後這金額很小所以是強制調解案件, 這樣對嗎~??
先謝謝大家的指教<(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