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上週第一次在某保養品牌官網買東西
訂購頁面以及下訂後系統mail的訂單都顯示470元
過了5天因為還沒收到貨
便上官網查詢訂單狀況
結果卻看到訂單顯示1028元
我便mail客服詢問為何金額不符
結果額服回覆說是系統錯誤,正確應為1028元
我表示既然系統錯誤為何不是由他們主動告知勘誤
客服又回覆,他們已經出貨了,如果我不想購買可以不取貨
客服的回應讓我很生氣
系統的錯誤卻要消費者來承擔?
而且還一副你愛買就買,不要就拉倒的嘴臉
想請問
消費者已經收到由賣方寄發的訂單確認信
即便是還沒有付款(超取付款)
是否也能做為雙方合意消費行為的意思表示?
我可以跟消基會或哪個單位提出申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