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第一次細算回饋金額
把上次繳的費用乘上0.005
算了五期,有三期都少了幾元
大家有這種情形嗎?
該不會在這邊他們也要鑽漏洞吧...
還是哪邊規則我沒注意到的?
消費日期 消費說明 入帳日期 臺幣金額
前期應繳總額 3,924
104/04/11 7–11 超商繳款 104/04/14 -3,924
104/04/26 財神卡現金回饋退款 104/04/26 -17
104/02/11 7–11 超商繳款 104/02/13 -11,707
104/02/26 財神卡現金回饋退款 104/02/26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