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整理文不只有他在整理
如果覺得個人資料這樣被運用的話很不滿意
我倒可以說說
有某公司負責機器人式蒐錄ptt所有新增或修改或刪除的文章及推文
做為大數據的分析方式
而前幾年參加XX銀行跟某統計軟體公司聯合舉辦的大數據分析比賽的時候
大家在信用卡版、銀行版的資料被拿來當作其中一個database
進一步提出能夠透過這些資料帶給公司甚麼額外的附加價值
這其中也包括蒐運用該id所有的發文或推紋資料
與在真實生活中的相對應的人進行連結
簡單來說
你po核卡文,有額度、有歷年核卡的銀行
再比對聯徵資料,銀行也不難查出到底你是誰
能夠跟進一步了解你在想甚麼或對該銀行有哪些評論
(我相信銀行能做到這樣,只是不知道有沒有去落實)
所以你現在刪除以前的文章也沒用
機器人早就都複製下來了
而且也應該有不少人在對大家的信用卡核卡資料在作分析
作者:
bullce (布爾切)
2017-01-25 22:53:00還好我從不分享核卡文 XD
所以說,如果我們隨便唬爛一個收入跟核卡額度(金額不要太離譜)也會被收錄進去,那做這個資料庫有啥意義
作者: x123392003 2017-01-25 23:09:00
還好奈米戶上不了榜~沒這種奢侈的困擾
作者:
go1717 (go一起一起當神)
2017-01-25 23:25:00大數據要能賺錢才有用 不能的話就是一堆垃圾資料你說的運用是指賺錢嗎?
作者:
hellomo (HELLOMO)
2017-01-25 23:28:00還好我都浮報(*^_^*)
作者:
hgtt (永遠保持擔心不驚慌失措)
2017-01-26 00:00:00銀行端是否想知道跟是不是願意讓他整理公布是兩回事po文出來不是要給別人參考是要幹嘛我就不太懂不然幹嘛要po
作者:
lookjason (lookjason)
2017-01-26 01:13:00連互相尊重的觀念都搞不懂,在這邊扯大數據有什麼意義嗎?引用別人的數據和id造成別人困擾還是一直PO才是問題的核心吧,某V認為自己對、認為自己合法就可不用管別人的感受一直引用別人的數據嗎?
作者:
sycsc (裸泳初體驗)
2017-01-26 02:32:00提醒一下,個資法第二條規定所有直接或「間接」可識別個人的都算個資,例如原po說的大數據分析某篇文章中的申請及核卡時間、核卡額度、已擁有銀行及卡片、額度,在銀行端有能力識別個人就屬於個資。所有個資蒐集除非有法定特殊原因,未告知蒐集目的及應用範圍而蒐集、處理及利用都算違法,受害人得提出告訴並求償!原po說的公司這些動作要就私底下來,公開就等被告,另外如果銷售給金融機構,依第54條規定,金融機構於利用前未告知個資所有人同屬違法。
作者:
go1717 (go一起一起當神)
2017-01-26 07:49:00vbn22是屬於道德問題 法律.板規可以站得住腳到底哪些銀行審核部門有參考卡板上的文章?...願聞其詳
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17-01-26 10:31:00其實這種資料蒐集的性質, 就有點類似台北市區馬路上到處都有的錄影, 沒事的時候那麼多資料根本沒人要分析.等到有事情發生 (車禍, 追查某特定人物), 才會有人去分析追查. 我就不相信哪家銀行有那麼多人力沒事就來撈各位的發言, 去分析你是哪位卡友. 只有當你目標太明顯, 發生甚麼大事, 才有可能有人願意分析這 ID 是誰
作者:
sycsc (裸泳初體驗)
2017-01-26 12:25:00某V不只道德問題喔,A.蒐集前未告知屬違法。B.我1/15寫信要求刪除個資,當天的文章內容有刪除,但1/23卻又出現,未依當事人要求進行資料刪除也屬違法喔
過幾天新版的排行榜又會出現了啦,之前要求刪除的大概又會出現了,就是要每一篇都要寄信給他,然後他又沒空上站收信,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