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apan_Travel 看板 #1PbetVZy ]
首次發文若有違反版規還煩請告知,謝謝大家!
因為我跟我身邊的朋友也是此次易飛網的受害者之一,還好銀行機警打來通知,也換了卡
片,說真的滿生氣的,通常這種盜刷跟內神通外鬼有很大的關係!
消極的作法就是以後再也不買他們家的,但積極的作法就是希望受害人一起站出來,我打
算集結受害者做集體訴訟,已經有律師肯幫忙,目前在統計人數的階段,如果有願意加入
提告的受害人請站內信跟我聯繫,感謝大家!我完全是義務幫忙,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等
集結到一定人數會約至律師事務所詳談,希望能越多人越好,這樣才能引起較大的效果,
不能總是發生了都讓業者草草了事,這樣以後誰還敢在網路上刷機票...
希望不要在有人受害了,真的好可怕!
※ 引述《whitedevil (哀悼KKcity)》之銘言:
: 我是6/6在易飛網刷卡購買日本機票
: 今早收到富邦通知被盜刷兩筆
: 剛剛聯絡同行旅伴,也收到銀行通知
: 只是他比較好運,中信擋掉了 - -
: 然後剛剛看到爆社有人貼文
: http://www.bc3ts.com/post/2586
: 6/7 同行四人購買機票
: 8/14統統都被盜刷
: 底下留言被害持續增加中...
:
![]()
: 大家快點檢查自己的卡片有沒有不明交易!
作者:
ytls (亞特雷斯)
2017-08-19 01:19:00我也不了解損失在哪邊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8-18 14:55:00加油!告死這類業者!每次自己不嚴謹把關,出了事才裝無辜
我是用郵局VISA金融卡刷,沒被盜(其實裡面也沒錢XDD)
作者:
serena18 (serena)
2016-08-18 15:19:00我6月底買,剛銀行來電有一筆一萬多的消費,要幫我換卡,還好銀行機警,看來有在易飛網購票的無人倖免啊!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6-08-18 15:21:00有人去年買有中獎嗎?! 我是去前買的 是沒事啦!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8-18 15:21:00另開新標題募集的效果應該比較好
作者:
ROOQ (三毛)
2016-08-18 15:53:00推!!!加油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6-08-18 16:10:00這業者根本不想鳥吧?都發新聞稿說他們查了沒有發現問題
作者:
serena18 (serena)
2016-08-18 16:14:00查了沒問題的話,那更有可能人員外洩,該繼續追查吧!真是夠了
作者: GEANS 2016-08-18 16:40:00
推高調!加油
作者:
fayee (fayee's)
2016-08-18 17:22:00推
作者: flash789 2016-08-18 17:29:00
問題是要怎麼舉證?
作者:
ice16 (多喝水)
2016-08-18 17:43:00推高調
作者: iopo1117 (明樂) 2016-08-18 18:05:00
推
舉證等後續問題會跟律師詳談哦!初步要先統計願意提告的人數,越多人力量才越大
作者: kcamus (曙光女神之寬恕) 2016-08-18 18:47:00
加油,不能姑息這些可惡的人
作者:
wdchen (北極小白熊)
2016-08-18 19:09:00推高調
作者:
kevin416 (龍應台文化基金會)
2016-08-18 19:18:00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而且損害賠償可能是要銀行去求償,消費者除了麻煩和不爽,並沒什麼損失,但支持你~
作者:
cka 2016-08-18 19:19:00推你的熱心
作者: waltzwizard 2016-08-18 19:25:00
高調幫推
作者:
hellomo (HELLOMO)
2016-08-18 19:40:00加油
作者: shuir0810 (我就是我) 2016-08-18 20:04:00
推
作者: rong880898 2016-08-18 20:21:00
推~幫高調
聽之前露天的詐騙案也有提團體訴訟 但是最後不了了之這種事情沒有越多人站出來 對方是不會怕的 加油
作者:
srlan (white)
2016-08-18 21:08:00幫高調
作者:
elvire (...)
2016-08-18 21:16:00盜刷無所不在,你要怎麼證明是他們外洩的?
作者:
jjcity (城市丁丁)
2017-08-18 22:28:00受害+1
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7-08-18 22:31:00台灣集體訴訟有成功過嗎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7-08-18 22:42:00我上個月買的票,最近還打算再買機票說..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7-08-18 23:20:00除非政府查出確實是易飛網資安有問題..不然是浪費自己的時間..反過來..易飛網反而有名單可以直接告妨礙商譽..慎
作者:
bxxl (bool)
2017-08-18 23:52:00受害者不是銀行嗎?
作者:
tenghui (私たちは春の中で)
2017-08-18 23:55:00受害者銀行+1 全部都要列為呆帳了, 出來EPS又難看
作者: aiwheat (尋找自己的阿尼瑪) 2017-08-18 23:55:00
幫高調
作者:
tenghui (私たちは春の中で)
2017-08-18 23:56:00持卡人對於盜刷款項列爭議款, 根本半毛錢都沒付是受害啥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7-08-19 00:06:00洩露個資,一筆賠500?
作者:
lantimes (lantimes)
2017-08-19 00:10:00要求銀行拒絕和易飛網的往來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02:55:00並不是只有金錢上的損失才叫損失好嗎?時間,精神都不是損失?可以合理的懷疑易飛網取得持卡人的信用卡資訊來勾結賺取不法的利益,且這部分也已違反個資法,竊盜,偽造文書等罪,支持多人集體訴訟讓檢調介入偵辦!
作者:
pakh (PAKH)
2017-08-19 03:00:00支持維權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07:39:00我看到"合理懷疑勾結"這些話 沒證據的東西根本就是腦補
作者:
bxxl (bool)
2017-08-19 08:16:00看不出這個懷疑哪裡"合理"
作者:
tenghui (私たちは春の中で)
2017-08-19 08:21:00某樓感覺很愛掰, 被盜刷跟銀行反映就是立即換卡而已, 後續到底哪裡來的損失, 信用卡是"銀行的財產", 理解錯誤?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09:43:00你跟銀行反應的電話錢不是損失?你打電話浪費的電不是損失?當然如何定義損失是個人權利,合理的懷疑是腦補,很多犯罪證據不是你我能夠找的出來,必須藉由司法的力量介入才有辦法被找出人來,這也是這次集體訴訟的主因!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09:49:00如果是盜刷 是針對盜刷者 盜刷者取得的資料如果是易飛主動給出去 易飛才有所謂的違反個資法 如果是被測錄或是駭也只是防火牆和資安待加強 這根本無法提告今天你要針對易飛 你就是要有證據盜刷集團是從易飛拿資料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8-19 09:54:00樓上先把個資法看一下再發言好嗎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0:21:00證據是司法檢調可以去搜集的,不是沒證據就什麼事情都不能做!個資法企業有維護個資的義務,你洩漏就已經違反個資法了!你確定你有看法源?
沒證據不是什麼都不能做 只是你去找檢調的時候卡關機率很高.... 沒有合理證據的東西不能當成立案理由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0:37:00你沒做你怎麼知道?還是你在這打打嘴炮就能改變法?
拍寫我在相關單位 我就是知道....不是在這裡大放厥詞檢調就會收 謝謝真的會收的也不用你在這裡呼天搶地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0:43:00樓上他們的論點就是"易飛網員工洩漏資料"
作者: sibom (sibom) 2017-08-19 10:44:00
推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0:44:00問題是怎麼樣確定這個資料是不是"員工洩漏"如果不是 這樣根本就先射箭再劃靶如果不是而是被駭 這樣你講他員工洩漏會不會有些問題沒有證據的東西不要講的這麼直接 是怕你被反告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0:51:00相關單位?什麼相關單位?你一個人能代表整個司法檢調單位?大放厥詞應該是你吧
你先看一下個資法第29條再來講吧我是不能代表整個司法單位 但我的經驗也告訴你卡關機率很高 到底我是不是大放厥詞 你儘管試試吧第29條就是bayzu講的東西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0:56:00我還真希望易飛網來告我,企業就有義務維護個資,不是說被駭就沒事!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0:56:00原PO已經定位成內神通外鬼 當然他就要告 或許他有證據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0:58:00如果是被駭 不是員工洩漏 你講他員工洩漏就可以告了
在易飛網有合理保護措施的前提下,易飛網已經盡了維護個資的義務告歸告.... 你要有證據才會收 前面已經講了= =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1:00:00如說電腦被駭,你電腦資安部分有無定期維護,這有沒有過失?這部分也不是你我說的算吧?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01:00電腦被駭不叫做洩漏個資 又不是主動行為
所以我說是"在易飛網有合理保護措施的前提下"那你有無證據證明他沒有定期維護? 尤其網站如果又都有寫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02:00他的意思就是她告下去 檢察官就要去查有沒有XDD
明他是透過哪間防護軟體公司防護 或採取什麼數位保護機制的話 那一般都會推論他是有"合理保護措施"的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03:00我只是納悶 環節這麼多 單獨想到易飛網洩漏 其他的不會?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05:00話說這樣子 到底可以提出怎樣的損害賠償有點好奇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1:05:00檢察官收不收也不是你說的算啊?
你可以去試試看啊 當然不是我說的算 只是大家提醒你的你也當作沒看到 那失敗機率很高啊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10:00話說現在支付命令沒有證據也可以繳裁判費送修法過了 沒證據都不會過的XDD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1:16:00電腦被駭造成外洩,這不是洩漏個資行為?只在紙上談兵?鍵盤嘴炮有啥意義?我支持樓主做對的事
洩漏是主動行為.... 被駭是被動行為... 這兩者的區別
如果要司法偵查,一人報案即可,再等眾人一起提告,證據恐會隨時間流失,好的律師應該會建議立即報警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37:00我的公文被偷 等同於我把公文洩漏給他人 厲害
作者:
aycc (小海豚)
2017-08-19 11:41:00你的公文被偷,代表你未善盡保管責任,還是有過失的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1:42:00有過失不是故意洩漏 這個就不能用個人資料保護來處理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8-19 11:46:00第29條載明"若能證明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7-08-19 11:46:00有些朋友可能沒弄清楚,熱心去協助大家是件好事,但是只有熱心卻沒有用對方法,那反而徒增是浪費大家的時間和期待而已..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8-19 11:47:00意思就是說公司客戶資料外洩,不能說「啊我不小心的」就沒事了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7-08-19 11:48:00更別說那種連間接證據都沒有只有合理懷疑就以為檢察官會幫忙找證據的心態,也難怪有些網友會說被打槍的機率很高了..
作者:
Earl ( )
2017-08-19 11:55:00說真的,如果你有證據,絕對支持你維權;如果你的希望是檢察官,那還是洗洗睡比較實在;然後你能證明個資洩漏造成你的「實質損失」是多少嗎?有的話也可告,不然可能只能得到一個道歉,大家潑你冷水不是不支持你,而是怕你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1:58:00個資法的定議要不要先看一下,沒主動洩漏不算在個資法?我真是笑了!
第29條看了嗎? 連解讀都錯誤還一直叫別人看法條ZZZZ光"違反"這個動作都找不到了 你說易飛網違反哪條?第27嗎? 來 你要不要看一下違反第27條是行政罰或刑罰算了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tenghui (私たちは春の中で)
2017-08-19 12:57:00我看某樓誤會真的很大, 這種特定業者疑似外洩卡資的案例銀行絕對會比持卡人更緊張, 反而自己雞飛狗跳又沒效益
作者:
bayzu (乖乖軒)
2017-08-19 13:39:00p大我想看法院認證XDD 不過那也要有受理XDD
作者:
s9306302100 (Johnson 222是隨他們喊?1)
2017-08-19 13:40:00那27條就是違反個資法啊,就算被竊取應照12條辦理!可惜他哪條都沒做。不管是刑法行政法都屬違法。不管成不成功最起碼有人站出來,跟你討論下去也沒意義,樓主加油!
銀行與司法機構對偽冒調查一直有合作跟持續進行 而且手上資料比你們想的還多 你們是關在自己世界想世界就是單一特店卡號外流這種資訊從記錄一拉出來看比你在網路募集快很多而且早就提供給檢調 等你們集合好人手天都黑一半 但如果你們是以爭取個資法相關權益那當然是你們合理的權益 但不用想說什麼打擊犯罪因為想太多了而且所有銀行在企劃部門是敵對關係 但風控偽冒部門則是非常團結
第12條一樣是行政罰...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作者:
ytls (亞特雷斯)
2017-08-19 21:10:00打電話可以打0800,但連打電話的電費都列入損失,我也無言了
作者:
pppeko (狂賀~松山16連霸HBL冠軍)
2017-08-20 23:48:00加油 祝你們順利解決
作者:
tenghui (私たちは春の中で)
2017-08-21 00:08:00損失無所不在, 電費損失堪稱一絕XDD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