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經卡債協商 5年後才能辦卡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427/37997230/
合庫銀信用卡部協理陳玉明表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如果繳款不正常經過卡債協商,
聯徵中心會註記1年,如果仍未清償被轉為呆帳,聯徵會註記5年,要等紀錄消除才能再和
銀行申請信用卡。
「看到都嚇死了」
陳玉明說,現在台灣人平均手上有4張信用卡,如果之前欠下卡債,清償債務後開始有正
常收入,可以出具財力證明重新申請信用卡。但她提醒,信用卡簽帳金額最低應繳金額為
刷卡金10%,信用卡雖有遞延支付的方便性,但「如果沒有正常繳納最低應繳金額就是違
約」,沒繳清的部分會有循環利息,循環利息最高15%,比消費性貸款還高,而且還有違
約金。
不過也有銀行主管私下表示,有債協的人都會被列入黑名單,「看到嚇都嚇死了,哪敢借
錢?連房貸都不敢給。」提醒卡債族借錢之前應要先評估自身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