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星期發生被打 , 牙齒掉了兩顆 , 現在想跟對方談和解 , 但是對方突然說這傷他不
承認 , 因為地點是在他家 , 證人又是他的女朋友 , 請問若是提告舉證只有驗傷單
夠嗎??? 我還有跟對方談和解的錄音跟本來要談和解時傳的簡訊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訴諸法律我的勝算高嗎??? 因為發生地一時間沒有報警處理...
會不會對方一概否認...證人又是她的女友...地點又是對方家裡...真的會像他所說...
我告成的機率很低嗎???
除了回答以上問題 , 有人可以再給我些什麼意見嗎???
其實我跟他不怎麼認識 , 甚至連名字只知道怎麼念不知道怎麼寫...
很擔心若是提告 , 對方完全不認...我提告告成功的機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