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高人您好
小弟是國考考生,近日練習考古題時對過失殺人與傷害致死不會區分
故向各位請教,希望各位可以不吝指教,謝謝
以下是我想的各種情形:
1.無傷害意圖過失致人於死→過失殺人
這沒問題
2.出於傷害故意以棍子打人頭部,竟一棍把人打死→傷害致死?過失殺人?
3.出於傷害故意以棍子打人頭部,打完後行為人送醫不治死亡→傷害致死?過失殺人?
4.出於傷害故意以棍子打人頭部,打完後行為人外觀並無大礙便自行離去,
但隔天發現腦內出血死亡→傷害致死?過失殺人?
我困擾這些情形,行為人並無殺人故意,但傷害過程中失手殺人
若以行為人主觀法敵對意識來看,的確有傷害故意者比無傷害故意者應有更重處罰
傷害致死亦的確重於過失殺人
但過失犯乃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以這論點不論行為者有無傷害故意均非所問
但這樣看來傷害致死要成立便受到過失殺人很大排擠,而難以區分兩者
並且以受害人死亡時間來看,當場死亡我會很直覺的認為過失殺人
隔天才死,我認為傷害造成後才發生死亡結果,應論傷害致死
而當天送醫不治者難以界定
希望有高人指點迷津,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