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是個滿口謊言的女生。聲稱自己家境優渥,是國民黨大老的後代。
並且在高中時移居美國、後波士頓大學畢業(有發現不對勁,連三角函數都不會)
因為主修冷門,不好找工作,家道中落,只好繼續念社區大學第二學士。
後來前女友以自殺逼婚,最後我們選擇分手,她三個月後自稱嫁給一個富裕的大陸人。
結果我最近在網路上看到前女友拍賣交往時硬跟我拗來的禮物(cartier跟chanel的首飾)
發現事情不太對勁(如果家境富裕為何需要拍賣,一方面也對自己禮物被拍賣不滿)
一查知下發現前女友根本是大三才到美國,也沒念波士頓大學。
打給她請她交還禮物,她答應歸還,事後卻說寄出了,收據丟了,沒有tracking number
想就知道她又在說謊,不是心疼錢,卻咽不下這口氣,是否能提告詐欺?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