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pstine (忘了我也不錯)
2014-09-14 05:48:49首po,排版編序亂請見諒。
如違反板規煩請告知
在故事開始前先來個題外話
去年的這個時間小妹我卡了件官司
響叮噹的名詞:詐欺罪
因為與我無關 只知道開了三次庭之後無疾而終
事情並沒有圓滿落幕
會提到這件事 因為正在使用的兩隻手機被法官沒收
到現在都還沒歸還!!!!!!!
有打電話跟親自到台中法院詢問此事
每個回應都是推卸再推卸
當然這是另一段故事
真的沒辦法再向各位求助...
作者:
KanoLoa (卡)
2014-09-22 00:44:00舉證是A送你的手機啊。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24 16:45:00請查該手機插你卡前的上一張sim卡號碼為何應該就可以知道你跟失主以外的A電話號碼惹
作者:
epstine (忘了我也不錯)
2014-09-25 09:21:00因為只查到我的,A應該是只用過WIFI連接上網
1.找出A證明他自己拿手機給你2.找出當初有看到他拿手機給你的人作證明無證人或無法舉證,就只能等著當替罪羊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14-09-27 10:02:00手機如果被宣告沒收是不會還的,比如凶刀、盜版光碟等,不用問了。開三次庭應該不會無疾而終,可能過幾個月就偵結或判決了。詐欺罪應該會先到地檢署,不會直接到法院,你看到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
作者:
epstine (忘了我也不錯)
2014-09-29 07:09:00到地檢署開的臨時庭確實有見到法官,據說手機好像回到了警察分局然後,我真的找不到A阿(哭),怎麼這麼壞心這樣就跑了...
作者:
KanoLoa (卡)
2014-10-09 17:26:00就照實解釋,看法官相不相信..
解法是-他為什麼過了這麼久才報案 通常手機不見當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