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媽媽月中過世了
朋友說媽媽1月的時候有勞退144萬左右
然後近一年保費理賠大約44萬
所以總額應該是有188萬的存款
朋友的媽媽是去年發現罹患癌症+中風
原本是要幫她請看護,但他媽媽堅持不要
媽媽的男友就說他要照顧 所以這一年多都是她男友在照顧
(朋友和她姊姊都不喜歡那個男友 因為媽媽曾經說過他很懶
不工作,而且還要拿錢回家養小孩 他自己有婚姻)
媽媽生病這段期間 朋友都有去看他,姊姊因為嫁的遠
又有小孩要顧 所以比較少去探望
這幾天他們去辦理媽媽債務的時候
發現這所有的錢都被領光了
等於是一年那個男友就把約188萬的存款花光光
他們是很感謝那個人照顧媽媽,但覺得花的也太兇了
他們有去調過 媽媽一年的醫療只花14萬
就算一個月算給她男友6萬的照顧費+生活費
(他媽媽幾乎不能吃 只喝流質東西)
應該也還有剩80萬左右
請問他們打算告他侵占、盜領
這樣有辦法成立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