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無罪 販毒重罰 才是反毒之道(楊志良)
因此,在反毒亦應如此,台灣應該修法,吸毒者只要供出販賣者,一律除罪,不但輔導戒
毒,還發給沒入販毒者販毒所得8成為獎金。零售毒品者供出上游毒犯、中、大盤亦是給
予同等待遇,因此從毒癮者開始,小盤、中盤至大盤,為了免刑及獎金,必然要「自絕貨
源」,不出若干時日,沒有毒品來源也就沒人販毒,毒害自然減少,才是反毒之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712/37713146/
實際上應該沒有那麼簡單有效
不然各國早就這樣做了
可能的困難之處會是什麼呢?
假設政府高層沒有自己經營販毒
也沒有被毒梟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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