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七十五年次的,看到一些東西有感而發,順便分享一下自己
的經驗。
我小時候是住天母長大的,對我來說,在那邊看到有人養狗、溜狗
算是一件滿平常的事。大多也是品種犬,只是犬種跟現在熱門的不
太一樣。比較常看到的有可卡、德國狼犬、古代牧羊犬、杜賓、瑪
爾濟斯..等等。
與其說品種犬不是一般人在飼養,不如說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寵
物的定位跟現在不同。在當時很多人養狗是為了看門的,只有少數
人是把狗當寵物在養,像我外公自己有養一隻臘腸混杜賓,在當時
也算是挺少見的一件事。畢竟以前狗狗入手的管道跟來源,無法和
現在相提並論。
==========================================================
如果你的理念是「認養代替購買」,
可否請讓想買狗,但是真心愛狗的人少一點罪惡感,多一點憐憫心
如果你的理念是「養自己喜歡的品種」,
可否體諒一下那些看過無數絕望眼神的善心人士所說出的話
==========================================================
說真的,這段話我看的是渾身不舒服。
什麼叫"讓真心愛狗且買狗的人,少一點罪惡感、多一點憐憫心?"
又
什麼是"體諒一下那些看過無數絕望眼神的善心人士所說出的話?"
買狗的人就是『少一點罪惡感、多一點憐憫心』
認養的人就是『體諒一下看過絕望善的心人士』
很久以前講過,在台灣,購買跟領養是殊途同歸的一條路。
差別在,多數人的購買,是走到寵物店去買狗、挑狗。而認養是去收
容所選狗、挑狗。某方面來說,是完全一模一樣的行為。
很多人都會說『有需求才有市場』,以現在台灣環境只能說對一半。
現在的市場其實很畸形,就跟房地產差不多。明明沒人買的房子,也
能一直在炒,還越炒越高。同樣的,狗狗也是會一直生,不管有沒有
人買都一樣,而購買是中途回收的機制,收容所則是最後的回收機制
,但不管是哪者,都無法影響到整個的市場結構。
除非可以『完全禁止』買賣或是『廢除』收容所、安樂死的存在,當
兩者其中一個崩壞,這個結構才有改變的可能。但實際上不管哪者都
是不可能發生的行為,所以也不用在這邊多加著墨。
要打擊現況很簡單,只要規定正常通路不得販賣活體就好。在寵物店
沒有活體可買可賣的情況下,已經可以改善大半的情形。提高買賣難
度是一個速度最快、效果最直接的辦法,比叫人不買還有用。可惜的
是政府根本無心在這塊耕耘,一切只是徒勞無功。
說真的,購買跟領養都是一個管道。領養的好處在於這個管道是篩選
後的結果。而購買則要額外花上很多心力,才可以達到跟領養一樣的
效果。沒有必要去區分兩者的好壞高低,沒有意義。
流浪狗的問題很難處理,但必須要處理。而處理的方法絕對是要從根
本的改變開始。認養、減少購買都只是改變中的一個過程而已。會養
寵物的人就那麼多,不限制分子的數量,一直去要求分母真的是作用
不大,彼此之間互相攻擊更是毫無意義。不如一起多想想怎樣改善這
個大環境還比較實在。
最重要的,是不要讓自己的愛心去影響到其他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J11QcS39-A
影片裡的情況,在很多地方都很常見。這些狗還算好,不會追人追車
。如果今天是一群會追人追車的,一般大眾的印象又怎麼會好?
這也是常常在說的,不要做半手愛心,因為這會造成很多的問題。除
非你願意,而且有能力為這些問題負責。
※標題將在原Po補上後跟著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