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18:42:32我在送養版也有貼這篇,
不過畢竟跟狗有關、而且狗版可能比較快能聽到意見,
所以也貼來狗版,
希望能得到送養人跟收養人雙方立場的意見,
也比較有經驗可以參考。
作者: tingshuo215 (tingshuo) 2017-09-13 19:03:00
推!! 領養人遇到這種事有夠倒楣...
認養人很有愛,又很配合,這位愛媽 行為真的不大妥,這樣只會讓人對認養感到卻步
作者:
cheddare (仔仔大寶貝)
2017-09-13 19:06:00認養人配合一切追蹤,還讓志工到家裡面了,實在看不出不適合的地方。如果真的要保障,就找願意直接轉移晶片的吧!
已經知道認養人本來就有一隻狗 但最後不適合的理由卻是不想讓他當老二(? 讓人感覺蠻反覆的..
簽合約 出事了要弄你就改成網路公審而已 最好是避免找中途啦 太多眉角了
明明也說收養人很用心,卻執意要將狗帶回,還奪命連環摳加上殺到人家家,有點誇張
作者:
wej04h (MINIMALISM)
2017-09-13 19:11:00一直宣導"領養代替購買",結果好心領養換來的是這樣的結果,嘖嘖
作者:
cheddare (仔仔大寶貝)
2017-09-13 19:12:00讓人對“領養“卻步的老鼠屎
寧願多花一點錢找犬舍買 領養代替購買已經被一堆狗本弄爛了
這是個人行為 ,還是有很多好愛媽及協會。請大家不要望之卻步,繼續保持希望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9-13 19:56:00要怎麼分辨好的送養人?這個對現在想領養的新手也是個大問題…最近看到的不是惡意棄養就是把有心領養的當免費中途,然後口口聲聲都說自己很有愛心,利用晶片所有權控制領養者威脅領養者,只能說還好沒惡劣到勒索吧…
你沒有有聽過因為不給狗喝某個很貴的外國牌礦泉水就把送養狗要回來的?XDD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0:19:00靠北這樣也行XD
作者: mint1979 (遼闊) 2017-09-13 21:18:00
原送養人太過份了吧,這樣的事情發生會讓人對領養卻步阿...
問過法律相關人士說:狗屬於動產,以占有交付為移轉所有權,這是另一個可以為自己主張的面向
…… 我要先說我前面推文的時候沒有看原po ID,直到現在……
作者:
longya (嗯)
2017-09-13 21:31:00送養人一堆都囉哩八唆的搞到沒人想認養,然後又在那邊講領養代替購買的空話,看了就搖頭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9-13 21:39:00剛在爆料看到這篇送養志工還有個問題。剛撿到狗因為沒晶片馬上帶去植自己的晶片,這點到底在法律上有沒有問題?是不是只要沒有原飼主能提出詳細的飼養證明,是不是就是先植了晶片的人先贏?這樣還自稱是協會志工真的很傷協會的名譽,連感覺比較有保障的協會志工都有問題
作者:
jwf (Lancelot)
2017-09-13 23:01:00之前曾問過中途,他不願意做晶片轉移,只好放棄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00:42:00不轉讓那以後不就感覺隨時可以要回去嗎…
不要再跟私人中途領養了,我以後只會考慮大牌私人中途(浪浪別哭餐廳這類)以及收容所詳情請搜尋我的ID在本版幾天前的文章,慘痛經驗我還是在轉讓晶片時才發現對方是假中途真丟狗呢(淚笑
之前也是遇到難溝通的中途,最後決定去收容所認養,現在過得很幸福,哈哈
牽扯到人就麻煩死了...路上撿或是去收容所就不會遇到這種事
作者:
nahaha (撥撥)
2017-09-14 10:50:00之前認養貓時遇過很多讓人不舒服的中途(狗狗在收容所認養的沒這問題)真的覺得認養方滿弱勢的
作者:
en90508 (EN)
2017-09-14 10:55:00太扯了!認為自己行得正那認養人打去花園會怎樣嗎?對認養人很不公平耶...相處幾天就有感情了啊而且還去報警...超聰明的啊!反正晶片是我的我贏是吧
作者:
chiaohua (哩哩摳摳æ²æ²)
2017-09-14 11:17:00現行的送養切結書都太不保障領養方了,上面條文根本是中途想收回的時候,用什麼理由都可以。超級刁難。感覺就是送了又想反悔,所以找理由刁難。不過這都是該中途個人行為,不必打翻一缸子
推啊,收容中心很多可憐的狗貓,認養晶片一植入就你的
作者:
JSLai (JSLai)
2017-09-14 16:11:00小弟晚點有空再就自己的觀點一起討論看看。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7:02:00啊啊啊,非常謝謝JS大願意接受我無理的討論請託QAQ
作者:
meu0207 (傻眼)
2017-09-14 23:16:00協會在審核志工方面應該更加注意吧免得有心人士打著志工名義,最後又說是私人送養很傷害協會名譽...
作者: ghsu2012 (gordon) 2017-09-15 02:02:00
私人動保問題多,公家收容所比較好
作者:
en90508 (EN)
2017-09-15 09:00:00之前貓版針對認養協議書偏向送養方也有所討論,基本上我覺得重點是過濾掉不當飼養及虐待動物的認養人,這一例的認養人算是非常有誠意的,如果這樣還被認為不適合,難怪有人不喜歡跟私人中途認養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7-09-15 12:30:00契約簽清楚,明定哪些狀況才能收回,對方要要回狗也是得要跑法院,不是說來搶走就搶走的。想避免上法院的麻煩,那就直接找收容所領養不要找這種要簽約的。並不是晶片是誰的名字狗就是誰的,晶片只是行政管理,或是證明狗的所有權的證據之一。要是契約是定一定條件條件滿足之後要移轉晶片名字,那麼一旦條件達成,送養人就是要移轉晶片名字,否則就是違約,不會因為說沒移轉就能把狗帶回去。
作者:
en90508 (EN)
2017-09-15 15:22:00其實像貓板討論的,有的中途可以接受願意參考認養人的意見修改協議書,有些則不願意。合則來不合則去,不要勉強自己簽不想簽的,也不是每個中途都不好溝通。不過聽朋友說有些愛媽是專門在救援.送養某些品種犬的,對認養人標準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