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撿到狗送養之公告相關問題

作者: lockingamo (小黑人)   2018-07-10 20:47:51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如果撿到狗要送養 ,是否須經過12天公告 ,怎麼樣才算是公告
,是需要透過警察局或是防疫局之類的機構嗎 ,另外也想知道相關的法令是動保發第幾
條有詳述 ,請大家協助解惑,謝謝大家幫忙
作者: HOfan (travelcg)   2018-07-10 21:27:00
如果你擔心之後會有法律上的問題的話 可以帶狗狗到動保處登記公告,先設自己為寄養家庭 過7天之後就可以送養嘍(自己之前是這樣
作者: ck290996 (1+1)   2018-07-10 21:41:00
我之前詢問警察他是說有帶去備案監視器有拍到就ok但其實不確定他只是懶得處理還是怎樣...是撿到鳥
作者: qruby1172587 (ㄚ茹)   2018-07-10 22:48:00
網路上po協尋飼主文、到警局備案撿到遺失物、去找里長廣播找失主、到動保處疫苗所登記 (不過各縣市寄養家庭、日期等細項規定不一)就是想辦法紀錄撿到日期+你有試圖尋找失主,證明不是故意侵占狗狗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8-07-11 06:42:00
請透過防疫所或動保處公告,才不會有訴訟問題動保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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